泰焕华、吴元顺、武慧、曾彩雯、杨保寿、杨连忠、韦猛、郑志和、张翠美、陆贵代表:
感谢你们对元谋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实施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迤什寺、自力村小组,新华村委会庙下村小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建议》(第30号)已经交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立项实施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迤什寺、自力村小组,新华村委会庙下村小组综合文化场所建设项目”的建议
(一)关于新华村委会庙下村小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经核实,庙下村小组现有一座80平方米砖瓦结构文化室和一块680平方米篮球场,具备一定文化活动基础。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的有关政策,目前上级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现有设施的改扩建、设备更新及功能提升,不支持新建项目。因此,我局计划将庙下村小组文化活动场所纳入2026年度村级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储备库,积极向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申报提升改造补助资金,待项目批复后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设施功能、改善服务环境。
(二)关于大河边村委会迤什寺、自力村小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目前,迤什寺和自力村小组尚无文化活动场所(既无场地也无房屋)。根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暂未覆盖完全新建类项目,主要支持已建文化设施的改造升级和效能提升。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积极推动:
一是建议由新华乡政府统筹,在编制村庄规划时优先预留文化建设用地,并积极通过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村集体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完成项目前期土地平整和基础建设;
二是待基础设施具备后,我局将积极将其纳入后续年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支持范围,完善文化服务功能。
下一步,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持续关注并支持新华乡各村小组文化场所建设
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具备条件的村组纳入未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或提升项目;
二是强化与乡镇和村的联动,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共同探索文化场所共建共享新模式;
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文化赋能”行动,指导各村盘活闲置资产,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
再次感谢你们对元谋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你们的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指导和帮助。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