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智、何良芝、文婷、杨传霞、黎文、李雪梅、王学萍、文炳祥、普文荣、李建中、杨朋云、张美萍代表:
关于加大龙川江县城段两岸“三化”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2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龙川江县城段两岸‘三化’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
建议部分已经采纳,部分建议暂不具备落实条件。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投资2.5亿元建设了凤凰湖公园、凤仪公园,先后投资了近5亿元实施了一批包含路灯安装的市政工程,如滨江大道、凤凰大道、元马古镇文化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美丽县城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县城区美化、亮化得到很大提升。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建设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
为提升元谋县城区人居环境,改善居民休闲娱乐活动场地的基础设施,我局于今年5月,配合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云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对龙川江两岸、雷窝河公园等进行建设。其中,争取到100万元建设凤凰湖公园龙川江东岸(大箐河入河口至凤凰湖公园出水口段)堤顶健身步道,争取113万元建设金殿坡水利园口袋公园,争取340万元建设雷窝河(北侧)公园。通过逐年逐步争取资金,慢慢完善龙川江县城段两岸‘三化’工程。
感谢你们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