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红金、张建武、马清成、唐永莉、肖红梅、王贤和、李荣华、李金莲、姜绍刚、陈英、杨洪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摩诃社区能禹坡脚108国道与元兴街搭口弧形平交道口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摩诃社区能禹坡脚108国道与元兴街搭口弧形平交道口位于G108国道有效路面以外,查阅G108国道改扩建竣工图后发现该位置没有征地,产权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
二、按公路管养权限划分,G108国道由楚雄公路局元谋公路分局负责管养,目前没有资金对G108国道以外的路段进行处置。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