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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1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4〕45号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姜绍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108线扩建拆迁安置福源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主管的意见”,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已计划将福源小区管网接入大沟路市政排水管网,相关工程计划正在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设计。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和社区沟通对接,计划年内完成工程实施。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