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奎、管文明、罗正富、刘海军、李绍科、王华仙、王芳、起卫民、李会芝、杨宝秀、白杰艳、徐鲜、李艳翠、杨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因此,各部门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验收(备案)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各工程项目实施的主体单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项目隶属的行政管理系统依法承发包,否则将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建设业主对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不同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调查取证困难,调查处理周期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合同纠纷解决不及时,工程管理不规范得不到及时纠正的情况,但总体来说,还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框架体系,依法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理方面,县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机制,认真开展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各项整治,2024年将严格按照《楚雄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全面排查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结合属地实际认真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切实净化建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将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督管理透明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上级部门执法监督,积极做好建筑市场监督工作。
最后,感谢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