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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4〕38号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1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姚利平、姜绍刚、白舒金、唐永莉、范红金、杨洪莲、陈英、朱晓珊、杨会淑、李金莲、李荣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滨江湿地公园纳入城市管理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远达滨江公园由元谋远达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后捐赠给我县,项目于2023年8月份开工,2024年2月份完工。2024年3月,元谋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远达滨江公园的验收及移交工作进行了安排。按照各行业的建设、验收规范,项目分三个分项进行验收,其中,河道工程由县水务局负责验收,两座人行桥由县交运局负责验收,河道两岸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验收并移交城管局管理维护。其中,由我局负责的园林绿化、照明系统等已于今年5月份移交县城管局管理,其他子项正在完善相关验收手续。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