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绍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瓜园镇西片区苴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21〕1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细则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2021年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方向
《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流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支持的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州级财政预算及省级内贸切块资金。重点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骨干企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2021年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7个专项行动”农贸市场标准化新建改造、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重点支持“7个专项行动”农贸市场标准化新建改造及年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乡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经建成和年内能够验收的乡村新型商业中心。
2.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配送网络建设,农产品区域性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和交易中心项目。
3.重点产业园区商业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区(片
区)配套建设农(集)贸市场、商业中心等基础设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4.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在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含专业市场)。
(二)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产业信息化、物流骨干企业培育和全州重点物流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对影响全州产业布局的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用地报批、PPP咨询和债券、基金、计划内投资项目申报等前 期工作经费给予补助。
2.物流园区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已经启动或完成的重点物流园区、县级集散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物流信息平台和境外物流网点建设。支持有实力的机构、企业投资建设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跨境物流信息平台、境外物流服务机构。
4.物流人才培训和物流企业等级评定。支持各类机构培训物流专业人才和物流企业申报“3A级”、3星级冷链以上资质。
5.支持冷链物流设施补短板。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支持在绿色食品主产区和区域性集散地,新建或改造升级冷链物流基地(中心)和公共型冷库等冷链设施。
6.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具备较强供应链上下游整合能力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打造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国际化供应链体系。
7.支持城乡高效配送发展。支持城乡配送中心和社区公共配送末端建设。支持企业模式创新,建设城乡统一配送新体系。
8.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物流企业申报限额以上企业。
(三)省级切块资金。拟支持符合省稳增长22条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已在省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库备案的项目,在申报项目中择优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审定给予支持。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以奖代补。近3年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12月底前能提交验收相关材料,社会经济效益在同类或同行业中较好的项目,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补。按照相关规定,达到政策目标,依据企业实绩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无偿补助。对符合支持方向的流通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等,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扣除土地、流动资金和项目前期费用)50%的资金无偿补助(费用补贴类项目除外)。
(三)贷款贴息。对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息的70%,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四)中央及省级资金支持方式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资质条件
1.在楚雄州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与流通产业建设和发展相关的机关、团体和供销合作社、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济组织。
2.申报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和年度支持重点。具备土地、环保、规划等实施条件。
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
4.诚实守信,近三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并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监测统计数据和会计报表。
袁绍麦代表,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黄瓜园镇西片区苴林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建议很好,根据《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21〕17号)文件要求,建设农贸市场,首先要有合法的建设主体,诚实守信,近三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并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监测统计数据和会计报表;二要具备土地、环保、规划等实施条件;三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四是项目资金属于先建后补,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