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0701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2〕3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绍斌庞洪兴朋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保护电力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文件,提出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实行联审联管机制。

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农民建房联审如有涉及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风貌管控、家庭用水用电改厕、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要相应征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草、水务等部门意见。联审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予以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在当地村集体公共场所予以公告。

根据上述政策,我县各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已实行相关部门联审联管审批。

尊敬的各位代表,你们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也特别负责任,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要求各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时及时邀请电力部门介入,并形成长效机制。感谢你们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创建美丽乡村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