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2600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1〕4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加李加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丙华村委会邬龙庄地质灾害搬迁后扶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也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直是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地质灾害搬迁安置是避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县委县政府及我局历来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县乡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邬龙庄95户群众已经搬迁到新址。

目前元马镇人民政府通过整合其他部门资金,已对邬龙庄村新建安置点道路基础设施进行硬化、美化、亮化,使搬迁群众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的督促指导,感谢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光祥1376926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