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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24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文旅字〔2021〕2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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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文件

 

王建春、吴云强、杞竹娟、刘海军、庄颐芸、赵兴华、罗正高、杨起芳、杨丽玫、李松珍: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川滇交界修建牌坊和观景台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就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川滇交界修建牌坊和观景台的议案,本单位及时组织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深入姜驿乡阿捡益村界牌处,实地调研“蜀滇交汇”石碑的地理环境、历史人文以及可考究的旅游文化资源等情况。

一是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条例,实地对“蜀滇交汇石碑进行考究界定,全面掌握其存在的历史价值、文化涵养以及可开发的旅游资源等现实情况,积极申报文物保护,经省、州、县级文物管理部门界定是否可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为准。

二是努力申报川滇交界修建牌坊和观景台项目,争取立项。依托姜驿“为疆界滇、蜀各有攸分等事碑(含民事判决碑)”、姜驿恐龙化石点探秘区、姜驿蜜桃节及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姜驿水平石村)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重点打造独具特色历史悠久文化旅游资源。继续深挖姜驿乡可待开发的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姜驿乡旅游资源,促进全县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提出建议的代表,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好、参与好、支持好我县的文化旅游工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