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慧翔代表:
您在元马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铁路沿线违章建筑及轻漂物垃圾清理的建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交大会同意,列为建议,编号第14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州、县关于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对铁路沿线裸露垃圾、临水临崖、种植大棚以及彩钢瓦大棚等轻飘物和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要求,通过排查检查,元马镇辖区铁路沿线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共39处。其中,省级督办整改15处,州县级督办整改24处。截至2020年10月30日,镇政府先后投入资金近10万余元,已经全面完成省级督办整改15处及州县级督办整改23处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涉及到在能禹村的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强)的1处物资仓库彩钢瓦大棚正在协调整改当中。共拆除铁路沿线周边彩钢瓦棚(房)约2500平方米,加固铁路沿线周边彩钢瓦棚(房)、种植大棚约48000平方米,清理清除及填埋铁路沿线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约200余吨。目前,元马镇辖区铁路沿线的彩钢瓦大棚、种植大棚以及各类垃圾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清理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在此,我们呼吁铁路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加大对铁路爱路护路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我们共同来关心关注铁路安全工作。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元马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 继往地重视元马镇的各项工作。
20120年10月19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元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