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1227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民字〔2018〕45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花显林、李如彬、李翠林、朱林武、罗冬、杨湘、管汉武、淘金华、白文松、马光军、李会芹、李建娥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将海洛、点连两个村委会合并改为社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海洛村委会辖海洛、大那别、小那别三个自然村,3个村小组,共有235户899人;点连村委会辖9个自然村,9个村民小组,共有843户3313人。2016年9月17日因遭受特大型泥石流灾害的威胁元谋县政府将海洛村委会下辖的海洛、大那别、小那别三个村列入整体搬迁,整体搬迁到点连村委会旦劳田安置点重建民房。鉴于此情况,原则上同意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海洛村委会与点连村委会合并组建社区的建议。

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三条:“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州(市)民政部门备案”的要求,需黄瓜园镇党委、政府认真按照撤村组建社区的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拟撤销海洛、点连2个村委会合并组建城市社区的意向、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共同表决并形成决议;(二)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形成决议;(三)由乡镇党委、政府向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撤村合并组建城市社区的请示;(四)由县人民政府对撤村合并组建社区请示进行批复,同意准予撤销2个村委会合并组建城市社区。

三、附件要求:(一)乡镇党委、政府拟撤销海洛、点连2村合并组建城市社区的工作方案已经意向报告;(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或记录;(三)村委会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撤村合并组建城市社区的请示 ;(四)乡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和批复;(五)乡党委、政府向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撤村合并组建城市社区的请示(请示后面应附撤村委会合并组建城市社区工作方案) 。

四、所有文件资料和附件必须印制一式五份,送县委、县政府各一,送县民政局三份(报省、州民政部门备案)。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丽 6081202)

 

抄送: 县政府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元谋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