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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移民开发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821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移复〔2018〕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发平、吴永彬、普聪秀、罗建会、尹德波、李雪梅、白从刘、白吉会、起兴翠、吴云强、郭宜兵、阳海、杨寿先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启宪移民安置点宅基地面积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云南部分)》“4.3.3集镇迁建标准”中:根据《规划大纲》,迁建集镇人均建设用地按100㎡/人控制。住宅用地标准参考同河段邻近梯级水电站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和云南省的有关政策规定,集镇住宅用地标准为20㎡/人,每户不超过100㎡”的内容,启宪安置点为集镇迁建安置点,人均宅基地面积为20㎡。

二、开展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来,尤其在签订移民搬迁安置协议过程中,在启宪安置点安置的群众对人均宅基地面积为20㎡的标准反应强烈,纷纷提出书面诉求,要求将安置点人均宅基地面积提高到30㎡。针对该问题,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总指挥部、县移民局和江边乡人民政府已多次向省、州移民局和三峡移民局、综合设代、综合监理反映该问题,积极争取提高宅基地面积标准,尚未得到明确答复。

三、根据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总指挥部统筹安排,启宪指挥部规划组配合总指挥部规划办,对启宪安置点人均宅基地面积从20㎡提高到30㎡的标准已草拟了优化方案,计划由总指挥部将该方案上报元谋县人民政府,需待元谋县人民政府回复后才能确定方案。

启宪安置点人均宅基地面积由20㎡提高到30㎡是关系移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关系江边集镇建设能否按进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事,需各方、各单位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才能解决。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元谋县移民开发局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闻峰,831969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元谋县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