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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54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环复〔2025〕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刘宗举委员:

你好!感谢你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设立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维护队伍”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设,已陆续出台《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元谋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点》等文件,明确了县、乡、村、户四级职责分工和运维管理机制。同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元谋县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管护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建立有偿使用机制,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提供可持续资金保障。此外,《元谋县元马镇等10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明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护制度落实与运行管理职责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二、已建立的运维管理机制

目前,我县已初步构建起“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村级落实、农户参与、第三方协同、资金保障”的多元共治运维体系。一是县级层面由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住建、公安等部门协同,负责政策制定、技术指导、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督。二是由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具体运维工作。三是由村(社区)、村组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日常巡查、问题上报、村民协调和设施保护等工作。四是农户作为受益主体,负责户内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规范排水,并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五是对工艺复杂、规模较大的设施,建议乡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运维工作,确保技术支撑到位。六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费用纳入村集体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运维资金可持续。

三、关于设立专门维护队伍的说明

根据现行政策,我县未设立统一的县级专职维护队伍,而是采取“乡镇统筹、村级组织、第三方服务、村民参与”的运维模式。该模式既考虑了设施分布分散、工艺差异大、运维成本高的实际情况,也通过收费制度实现了资金自筹、以费养设施的目标,符合农村治理实际。若部分乡镇或村组确有设立本地化维护队伍的需求,可依据《管理办法》和《收费指导意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并利用村集体资金组建管护小组或购买本地化服务,县有关部门将给予技术和培训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运维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逐步建立“一镇一册、一村一档”的运维人员台账。二是加强对乡镇、村级运维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故障识别、简单维修和安全操作能力。三是鼓励有条件乡镇组建专职运维小队,覆盖多个行政村,实现区域化协同运维。四是继续推广第三方运维服务,尤其针对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的一体化设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宝贵建议。你的提案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思路。我们将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体系,确保设施“建成一批、运行一批、见效一批”。

如你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的支持与指导!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