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户外商业广告标牌监管及处罚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户外广告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商业活动日益活跃,户外广告标牌数量显著增加,在城区和农村进行户外广告宣传的情况相当普遍。各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截至2025年6月,全县共有户外广告经营主体127家,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登记备案的户外广告标牌2300余块,但部分区域仍存在未审批私设广告、内容违规等问题。
二、户外广告监管情况
(一)加强源头监管与执法检查。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尤其是将广告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年内不定期对广告经营者进行日常检查4次和行政提醒2次。同时,提醒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向县综合执法局依法申请户外商业广告标牌发布登记。二是强化专项治理。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餐饮等为整治对象,将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且违法问题频发的领域作为整治重点,把元马镇、黄瓜园镇、老城乡、平田乡等乡镇列为主要整治区域,同时,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购物广告等纳入整治范围,通过加强重点区域及平台监管,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区域加大治理力度,强化案件查办与督导检查力度,严防违法广告滋生蔓延,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出现的现象。上半年以来,开展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检查5次,对全县乡镇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8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65家,检查化妆品零售企业56家,美容美发机构18家,宾馆酒店98家,商场超市27户次,餐饮店176户次,广告经营主体21户次,全力排查这些重点领域的广告违法情况。执法人员在监测检查中发现传统媒体违法线索2条,纠正2条,发现户外违法广告1条,纠正1条,投诉举报发现互联网违法线索5条,责令停止发布5条。三是加强重点平台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和网站等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年内,检查电视台1家,新媒体7户次,检查微信、快手、抖音发布广告90条次,并积极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及时查获虚假违法广告线索3条,已立案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件。
(二)技术赋能与源头防控。一是建立户外广告数字台账,通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的日常巡查检查,定位标注农村区域广告标牌信息,实现动态巡查监管。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运部门,对主要道路沿线、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实施部门联合巡检,严控新增违规标牌。
(三)普法宣传与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结合食品安全培训和整治,开展针对市场主体户外广告宣传5场次,覆盖全县600余人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规设置流程进行解读和宣传。二是推行商业广告“谁设置、谁负责、谁宣传、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管理机制,要求广告主签订合规承诺书,认真履行广告登记、审查等业务,进一步压实广告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依据与创新手段。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一)(二)》(2025年新规)。二是明确管辖分工。对交通工具、印刷品等移动载体广告,按 “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管辖;互联网广告由发布者所在地管辖,杜绝重复处罚。三是全链条追责。对广告主、经营者、代言人等所有违法主体同步查处,杜绝“只处罚发布者”现象。
(二)加大处罚与源头治理。对屡次违规者按“情节严重”顶格处罚,并纳入失信名单。严控广告制作源头,要求本地广告公司严格核验审批文件后方可承制,违者连带追责。
(三)深化共治格局。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模式,培训三级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二是联合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分区禁设、材质安全等要求。
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切中当前农村商业广告监管痛点,在下步工作中,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我局将以新《广告指南》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监管从“被动整治”转向“长效治理”,为全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农村商业环境而不懈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