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杨和春、龙建中、李清霜委员:
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羊街镇龙川江中坝段河道治理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的提案(第1004008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请求帮助解决羊街镇龙川江中坝段河道治理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的提案纳入明年待落实事项。明年落实前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本情况
龙川江牟定小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元谋段)涉及元谋县羊街镇中坝村委会的上坝、中坝、下坝三个村小组,治理段全长1.863km,项目防护区保护0.16万人,保护沿河耕地0.11万亩,项目批复总投资1353.95万元。工程于2024年3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104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914.78万元,征地补偿资金125.2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44.1万元,缺口资金395.9万元(工程建设资金270.68万元,征地补偿款125.22万元)。
二、办理情况
在元谋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羊街镇龙川江中坝段河道治理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的提案,元谋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多次到省、州汇报争取资金,请求帮助解决该问题。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财政资金标准》(云财评审〔2013〕47号)相关规定,中小河流河道治理项目的征地补偿资金应由县级政府全额配套。对此,县水务局已经多次向县政府、县财政局汇报协调,并书面上报了《关于元谋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缺口资金的请示》,但由于元谋县财政困难,县级财政应配套的征地补偿资金缺口共计125.22万元未能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在河道治理工程结束后仍然未收到征地补偿款。为此,我们深感歉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解决兑付征地补偿款。
各位代表,真诚地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元谋县水务局的理解、包容,感谢你们对元谋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克服各种困难险阻,努力改善、提高元谋县的水利基础设施,为元谋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水务力量。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水务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