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成勇委员: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提案(第10040073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查,合同复查,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关于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的相关要求《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文件,我县已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改为实行备案制“企业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公司后,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即可开展服务。”管理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制,对违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物业服务招投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更新和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和物业收费管理工作,一是牵头制定了《元谋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及对应收费参考,为前期物业合同签订、业主评判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倒逼企业按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同时引导业主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减少因服务预期差异引发的纠纷。二是牵头制定《元谋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从“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物业信用评价”等十一个方面,明确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行动目标,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已按照方案要求逐步推进落实。结合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物业市场专项整顿,重点核查企业备案信息、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对信用不良企业进行公开曝光,推动物业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二)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维护业主的各项权利,营造高质量的小区管理环境”的落实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将业主委员会成立作为提升小区自治能力的重要抓手,积极指导属地乡镇、社区开展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选举等工作,明确流程规范和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1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在监督物业履职、协调业主诉求、参与小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对照《元谋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对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进行“一对一”指导,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小区业委会覆盖率;同时开展业委会成员培训,提升其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形成“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关于“协调旅居业主和常住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候鸟式旅居的业主进行登记筛查,协调旅居住户和常住户的关系和费用承担方式,协调业主权利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依托《元谋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要求,在云之蓝小区试点建立旅居党员党支部,充分发挥旅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带头参与小区管理、调解纠纷,有效协调了旅居业主与本地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各类问题,为其他小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二是指导物业企业建立“旅居业主台账”,登记旅居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针对性服务。
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元谋县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重点整治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大力推进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充分发挥调动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共同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
感谢你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