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绍喜委员: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饲养宠物的提案(第1004002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公安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饲养宠物”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明确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长期以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指导督促小区物业企业结合小区实际,在日常管理中明确宠物饲养的基本要求。一是积极指导属地乡镇、社区对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开展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由小区业主大会将相关宠物饲养管理要求写入小区管理规约,通过管理规约约束小区业主的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高业主对宠物文明饲养规定的知晓率。三是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其熟知并严格执行宠物饲养管理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小区环境和谐。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元谋县住宅小区宠物饲养管理通告》,明确允许饲养的宠物种类、数量限制(重点限制烈性犬、大型犬),划定遛狗时间(避开居民出行高峰)和专门遛狗区域。同时,建立宠物信息登记制度,要求业主到物业处登记宠物品种、年龄、免疫等信息,建立健全宠物档案,为规范管理提供支撑。
(二)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落实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常态化督促指导小区物业企业,通过小区宣传栏、单元门张贴倡议书、通告,利用业主微信群推送相关内容等方式,对小区饲养宠物(养犬)等进行宣传引导,介绍文明养宠知识与小区管理规定,增强业主文明意识。同时,在小区公告栏、电梯间张贴文明养宠标语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文明养宠视频,持续营造“规范养宠、文明共处”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严格卫生管理”的落实情况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和物业企业,在小区内设立宠物粪便收集器,引导业主及时将宠物粪便清理到收集器内。同时,加强物业保洁巡查,加大保洁频次,对因宠物造成的粪便污染及时进行清理。物业也将进一步加强巡逻,对不清理宠物粪便的业主及时劝阻。
(四)关于“注重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在规范宠物外出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执行宠物外出牵绳规定,对在小区内遛狗不栓绳等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对屡劝不听的,及时上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宠物饲养行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住宅小区宠物饲养管理的通告,明确各方责任与违规处罚措施。同时,加强执法力量进入小区开展饲养监管,形成“宣传引导+日常巡查+执法惩戒”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升住宅小区宠物饲养管理水平。
感谢你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