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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11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39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5〕28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马卫东委员:

关于建设完善县城道路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的提案(第10040110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会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建设完善县城道路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的提案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我县原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市政道路不得不暂停实施。

按照文件规定,2024年以来,我局申报争取了元谋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元谋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国债资金的支持。我局结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燃气及排水管网的改造,对108国道两则的人行道也进行了提升改造,下一步还将启动西环线(凤仪路)、能禹坡脚平交道口等地段的管网、人行道、交通标识的改造。目前项目正分片区有序推进,预计在2026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道路设施也能得到有效完善和提升。

感谢你对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