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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2701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教复〔2024〕2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邬有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县每年(特别是夏季)都有几个学生或儿童发生溺水事故。虽然教育部门多次发文强调要求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要求学生不要擅自游泳,加强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强调不准在无家长和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也不准与同学私自结伴游泳,不到不安全、无保障的水域游泳,但是学生溺水事故仍有发生。在中小学开设游泳课,提升青少年游泳基本技能和溺水自救能力,减少和预防溺水安全事故发生,确实很有必要。

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内暂时没有建设游泳馆,因为受场地环境,经费等影响与制约,难以落实。对于改造和提升现有的县老游泳馆设施,我局将会向多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以解决,现阶段难以把“游泳技能课”纳入中小学必修课和教学考核内容,只能是以“强化学校干预,建立家庭负主体责任”的形式,来增强学生的游泳技能。我们建议:一是父母或监护人抽空陪护孩子到游泳池教孩子学会游泳;二是由政府专门开辟出适宜于学生学游泳的某区域或某河道段,作为他们学游泳的专门训练区。三是到县智慧游泳馆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参加游泳训练课,可能会增加学生家庭开支。四是学校把安全知识尤其是游泳安全和自救知识图文并茂地纳入校本教材中,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五是对于有条件的学校也在尝试开展游泳课程,如:元马小学和能禹小学部分校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游泳课程列入校本课程,通过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及学生的意见,以自愿为原则,学校与县智慧游泳馆统筹协调组织部分年级阶段学生利用中午时间分批进行游泳课学习,取得一定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抓好抓实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最大限度杜绝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在此,衷心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