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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2300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24〕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发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龙川街108国道红绿灯路口至老元马镇医院岔路口路段开展交通整治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78号提案交由元谋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龙福负责,交警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意见,张副局长于9月9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县城区交通压力,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区路交通实际,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区部分路段进行严管的通告》,决定对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龙川街交通秩进行严格管理,对部分限高设施进行调整。一是取消马街北路鱼水井路段停车泊位,马街南、马街北路、龙川街全路段机动车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是取消从108国道能禹岔路口果蔬博览城、福源路、源达路、凤仪路、元双公路、发祥街全路段的限高设施,允许大型车辆正常通行,分流南北向过境车辆,缓解马街南北路交通压力。禁止任何车辆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及繁忙路段车上下乘客和装卸货物。三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上贩卖物品、占道经营。交通高峰时段(上午7:00—9:00;11:00—15:00;17:00—19:00),禁止马街南路、马街北路两侧商户在路面上停车装卸货物。四是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货车超限超载、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增加该路口交警的执勤力度和巡逻频次,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安排城区中队工作人员路面执勤频次,加强对现场逆行人员的劝导和宣传指引,疏导交通,维护秩序。五是在七棵树桥头两侧路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电子抓拍,加大对此路段逆行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通过违法抓拍曝光一批逆行违法不文明行为。同时主动联系对接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相关路口绿化植物的摆放,消除驾驶人员视线遮挡,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304起,其中酒醉驾283起、无证驾驶466起、疲劳驾驶33起、超速649起、货车超载189起、违法超员866起、货车违法载人112起、拖拉机违法载人20起、机动车涉牌涉证528起,一盔一带4676起,收缴超标电动车1697辆,粘贴宣传标语7994条。现目前,该路段人行道扩容改造工程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好上述路段的交通管理整治工作,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的媒体平台及元谋警方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号等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确保县城中心路段交通秩序平稳、畅通。

在此,衷心感谢杨发光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