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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09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4〕5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段季枚、普健康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108国道翠峰小学元东路口段的环城路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元谋县城市道路专项规划(2014-2030)》,县城环城东路往南延伸,经过沙地小河及热区所大门直达翠峰小学北边大门有一条36宽的规划道路。该规划道路建成后,可有效分流和缓解翠峰小学周边道路拥堵状况,改善片区区域交通。该项目原本已纳入元谋县“美丽县城”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道路的计划,我局也积极开展了道路施工图设计的前期工作。但由于该条规划道路涉及的土地还未报批,且东门村村口以南段有部分土地涉及基本农田,因此一直没有启动道路建设。

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两位委员提出的加快108国道翠峰小学元东路口段的环城路建设的建议目前暂不能实施。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