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2500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庄颐芸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采用四方单向通行设置龙川街与108国道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17号提案交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李秀宏负责,交警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方案,李秀宏主任于9月20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第17号提案《关于采用四方单向通行设置龙川街与108国道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的建议》指出, 龙川街与108国道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为对向直行与左转同时通行,高峰时段因车流、行人在路口处相互交叉干扰,造成交通拥堵,通行效率低。

针对上述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实地调研后,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及时将龙川街与108国道交叉路口红绿灯通行方式调整为四方单向通行,并根据高峰时段各个方向车流量状况调整了各个方向的信号灯配时。通过调整,该路口的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同时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及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在此,衷心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