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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1401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3〕4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苏明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及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10个乡镇下辖77个村委会及社区,678个村民小组785会计核算单位(部分村小组下设多个社),2022年末拥有各类资产233561.3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7688.17万元,固定资产166356.11万元,其他资产9517.01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94.16万亩,其中:农用地278.89万亩,建设用地及其他5.01万亩;农用地中耕地48.67万亩、园地0.29万亩、林地167.07万亩、草地41.46万亩、养殖水面9.05万亩、水利设施用地0.85万亩,其他农用地11.5万亩。2022年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1013.59万元、经营收益4201.73万元、本年收益4796.02万元、可分配收益4797.39万元、年末未分配收益6264.31万元。

农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运转和农村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村级组织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和保障。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缓慢的实际情况,我县2018年还出台了《元谋县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发展我县的农村集体经济。

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较强的经济支柱作支撑,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不平衡。2015及以前年度上级每年均下达我县20万元的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个村集体,每个村集体补助1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我县部分“空壳村”无经济收入的状况。由于经费紧张自2015年以后就不再下达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因此无法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50%的行政村年内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工作要求,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我县村集体经济。

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断探索,我县已逐步形成以下几种特有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运行模式从而实现钱生钱:方式一以项目为契机,以企业为依托项目建成后受益企业按一定比例红利的方式反利给所在村集体,从而壮大村集体经济;方式二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等,以出租、转让获得租金、收益的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方式三将原有的村集体资金用于购买债券、理财产品等获得收益,从而壮大村集体经济(该方式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方式四村集体以资产、资金等方式入股经营主体,待企业获利后以一定比例红利返还村集体,从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探索一条符合自身的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能盲目的照搬照抄。

在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我单位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引导经济薄弱村挖掘自身优势,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新路径,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路径、激发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二是乡镇在鼓励村集体发展的同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督促村集体将各类资产资源处置、发包、出租、转让等收益装进“盘子”。三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村集体内部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充分整合各村域内的各种资源,外部鼓励村企结对帮扶,实现互利共赢,全力发展合作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