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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81500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8年07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祥敏、永学林、白玉高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及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一大批项目相继实施,城市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提升了元谋的城市形象,改善了人居环境。带动了元谋中心城区快速发展,为打造以元谋人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培育全域旅游实现元谋旅游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由于项目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工作不够重视,在项目竣工后未能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及监理单位出具相关报告,未能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终验申请,造成一些项目至今还未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龙川江滨江休闲绿色长廊工程一期(凤仪公园)于2016年12月18日组织了工程初验,二期一标(凤凰湖公园)于2017年1月8日组织了工程初验并开放使用。由于项目绿化管养期还未到期,所以一直没有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和竣工验收。凤凰湖公园目前仍由施工方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还未移交项目管养权。由于县级会务办公场所严重不足,图书馆、报告厅已建成投入并完成项目审计,但项目主管单位没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

自公园开放以来,县城管局、县交警队联合开展了对公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对公园巡查、摆摊设点和不文明行为清理查处和对公园周边交通秩序清理整治。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发起,县级各部门开展凤凰湖文明劝导行动,清理凤凰湖周边卫生,对随手乱丢垃圾、任意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县住建局草拟了公园管理实施方案、绿化管护及清扫保洁等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待批。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及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抓紧着手对“十三五”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列出项目竣工验收清单,制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拟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档案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明确竣工验收的牵头单位和组成单位,明确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依据、工程造价结算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审计、档案资料和验收时限。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抓紧做好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对每个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批复概算、完工时间等基本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对在建项目做到动态跟踪,及时跟进,争取做到项目竣工验收条件成熟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尽快发挥项目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尽快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批复》(元政复[2017]82号)和《元谋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将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整合、划转、统一产权后,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授权县国投公司统一管理,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严格资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整体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尽快完成公园管理实施方案、绿化管护及清扫保洁实施方案审批,成立园林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将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同时挖掘公园资源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采取公园配套房经营权招租等方式,多方筹集管理维护资金,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护。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