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场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营林建设。
(2)负责林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森林资源调查、保护,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
(3)引进新型引领技术、优质树种和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新技术,促进林场森林质量、数量的提高和林场的全面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我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工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宁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履行职责使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全面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己任,强化生产隐患、人为活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探索资源保护和林下经济发展新途径,林场职工的大局意识和作风、效能意识明显加强,抓机遇促发展团结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强烈,为推动林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监管
1、加强制度建设。我场以《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细则(试行)》为依据,从县国有林场实际出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林场制度体系建设,年内,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元谋县国有林场年度工作计划》《元谋县国有林场内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元谋县国有林场护林防火联防协议》《元谋县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元谋县国有林场应急方案》等制度。并紧紧围绕元谋县林草局重点工作任务,群策群力,结合林场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林场的规范化管理和提质增效。
2、强化管护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网格化、精准化、精细化巡护防控责任管理体系,坚持网格化区划管理、重点设防,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三个分场与建设施工企业、辖区及周边32个村组签订了《联防协议》35份,与2167户农户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对未成年人、智障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群体的管理,实现辖区林缘周边联防联控全覆盖。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落实依法规范用火制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确保了林场森林草原安全。
3、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扑救并重原则,在强化源头火源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职工和护林员防灭火知识和技战术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职工和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巡逻值守,全体员工防火期全员在岗,加强日常巡护。坚持对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值守,注重排查和消除隐患,强化对重点人群和施工建设项目的监管。3个分场分别对大哨国防光缆维护、民生饮水工程、丙令储备林建设、鸡冠山输电线、滇中饮水等建设项目途经林场的,均与其签订了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协议,把资源保护和防火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抢抓雨季和冬春季节的有利时机,组织林场职工开展防火隔离带、重点部位除草工作。本年度3个分场完成了38.5公里的防火隔带和重点部位杂草及可燃物清除任务,为有效阻隔控制火灾蔓延、赢得救援时间、保障森林草原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由于制度体系健全、措施保障有力、监管值守到位,2023年度县国有林场辖区内实现了零火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4、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我场严格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相关要求,配合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森防站积极做好辖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先后实施了枯死松树清理无害处理246珠,完成投资7380元;实施小蠹虫、松褐天牛防治1000亩,投资30000元;开展红火蚁防治1200亩,投资15000元。有效控制或减少森林病虫害的危害,指标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保障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并积极配合主管局完成了辖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森林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在局森防站的指导下林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和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5、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我场坚持把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列入重要工作日常,强化学习识别元谋县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021年共70个),以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贯穿于日常管理巡护工作中,在辖区内严禁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防火期、春游民俗期、野生菌采摘期强化劝导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国有林区,加强对辖区和周边生物多样性和国家保护动植物的保护。通过依法开展对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据县野保办和分场动态观测,林场生物多样性动态观测呈现上升趋势,林地资源对生物多样性的载体作用成效明显,一些已知食用菌类、常用中草药等逐渐多了起来,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6、林地及林木资源保护。2023年,元谋县国有林场在辖区内全面实进网格化管理,结合多年巡护管理经验和资源数据,全面分析网格小班风险隐患和防控重点,调整充实力量加大巡查隐患排查频次,重点地段、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林地及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辖区内没有违法侵占林地事件发生;没有盗砍滥伐林木案件发生;没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植物及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发生。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成效明显,再续创佳绩。2023年县国有林场辖区内无森林督查图斑、无毁林开垦、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未批先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无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督查事件,无涉及刑事案件的事件发生,林木资源动态生长稳定。
7、涉林案件查处。本年度县国有林场辖区内,无林业行政案件、林业刑事案件及其他涉林案件发生,无上级督办案件、无媒体报道案件。
8、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排查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是林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今年遭遇干旱特殊气候,降雨量仅为393.5mm,与去年同期相比偏少335.5mm,与历年同期相比偏少235.7mm。局部区域仅266.3mm,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长期处于高位运行,林场防灭火压力增大。对此,我场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防火期职工停止休假坚守岗位,加强巡逻值守,对辖区及林缘交界接合部、交通要道、输电线路、重点部位等开展网格式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巡逻,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火期内,我场坚决贯彻隐患排查整治、预防为主的原则,按规程对高压线下树木进行处置,清除大哨分场108国道边沟内枯叶杂草。制止劝导过往行人和车辆严禁野外用火。2023年,制止劝导108国道运输货车维修人员野外用火问题2起,过往车辆停车休息抽烟8起,精神病人沿108国道途经林场辖区随身携带打火机问题3起。丙令分场农户防火期违规在耕地内野外用火问题2起;以上15起排查出的隐患,均得到妥善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本年度辖区内火警为0次,工作成效显著。
(三)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情况
1、依托资源促进林产业全面发展。为认真履行国有林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职责,2023年度,我场紧紧围绕保障资源保护和培育两大任务,压实责任抓落实,依托整合资源优化经营管理,一是优化野生菌保育促繁管理,对鸡冠山分场已实施的100亩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林项目,持续加强监测管理;二是盘活林地资源,依托丙令分场林地资源,与元谋县国投公司联合共建丙令林木种苗繁育基地,林场提供200亩林地,县国投公司出资建设和经营,每年向林场无偿提供20万株造林苗木(逐年递增),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林地清理等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2、持续探索多种经营融合发展。我场坚持资源利用与林产业发展相融合,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拓展带动产业发展,进一步探索乡土乡树木种植资源保护发展途径,在丙令分场已实施100亩乡土树木种质资源基地的基础上,根据乡土树木优良基因特性,充分利用基地设施和林间空隙土地资源,合理密植适度增加优良品种的引种试验种植。一是探索科技兴林融合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从林科院引进7个品种1000株红花油茶开展种植试验,8月中旬完成定植,正在开展管养和监测;二是拓展产业发展途径,与林企携手合作,从景东县引进800株饼甜橄榄试验种植,并于7月下旬完成定植,目前,保存率、成活率均达90%以上。
(四)国有林场科研推广工作情况
1、深入推进林木种质资源基地建设。极小种群云南梧桐在丙令分场的成功移植存活,受到林业科研机构的广泛关注,昆明植物园、热带植物研究所8月份组织越南、缅甸、老挝等13个国家科研机构,20余名专家前往开展科研活动,对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提供了科技支撑,为促进干热河谷物种保护,研究林草资源保护,保护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示范。
2、科研合作林企推广稳步向好。我场积极支持中国林科院高原研究所联合共建云南元谋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究站项目,目前,云南元谋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科技实验楼己落成,开启了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的先河。云南元谋干热河谷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究站建设已全面建成投入科研试验示范,项目建成后,元谋县国有林场将依托研究所强大的科技资源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围绕资源探索产业发展新途径,加强与科研、林企合作。本年度,我场与广西林科院达成合作意向,利用广西所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林木良种引种验试,引进了1000株“红花油茶”移植栽培。还与楚雄州百草岭药业发展有限公司携手合作,从景东引种了适宜元谋气候特性并有发展潜力的800株“饼甜橄榄”栽培试种,目前,丙令乡土林木良种基地在原有本地乡土树木的基础上,再次引进外来优良林木良种的落户,将为绿美林场建设增光添彩。
(五)国有林场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发展新途经。按照《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精神,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林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如《元谋县国林场内部管理制度》《国有林场内部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国有林场年度工作计划》《元谋县国有林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度体系,对财务、岗位工作、学习、工作纪律、精神文明、工作考核等进行全面规范,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面推行依法、规范、严谨的管理体系。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元谋县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置场长1名(正科级兼职),副场长1名(副科级),其中:管理人员2名、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6人;下设3个分场。目前,县国有林场有女职工2名、男干部职工15名。学历为大专及以上16名、初中以上1名。年龄:50岁以上5人、40岁以上6人、30以上1人、30岁以下5人。一是开展轮岗轮训,从8月份开始至11月底,每次抽调2名分场工作人员到县局轮岗跟班学习,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电脑操作等知识,3个分场均已轮训3次以上。二是组织外出培训学习。11月中旬,组织8名林场干部职工到双柏县国有林场麦地新管护所、独田管护所和鄂嘉管护所等考察学习林产业发展,拓展视野,学习借鉴经验,补己之短。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在县林草局和州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县国有林场坚持把抓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及时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在行动上筑牢安全防线,加大力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视出行安全、生活用电安全、遵守工作纪律等,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中常抓不懈。林场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好成绩。
4、强化学习宣传教育。一年来,我场坚持把抓好职工思想政治、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教育列入工作议程,不断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把担当作为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林场职工的能力素质培训,着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林场制定管理制度,把政治和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纳入目标管理,林场定期不定期深入分场一线组织学习、检查督导;二是集中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分场职工到局机关进行轮岗轮训;三是培养职工的自学意识,日常管理中,规范职工日常工作痕迹资料,规范值班记录、台账痕迹管理等,注重职工综合素质提升。配备了现代办公设备,实现了学习办公网络化全覆盖。
5、责任考核和表彰。我场2023年度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县林草局综合管理考核,全面检验考核林场干部职工素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促进林场全体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在干部职工开展争做“森林卫士”示范标杆活动,激励林场职工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做履行岗位职责、严守纪律的标兵,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年度个人总结、责任考核目标量化、县林草局组织的年度民主测评和局班子会议讨论确定,2022年度元谋县国有林场16名干部职工责任考核全部合格,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人。
(六)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1、争取建设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楚雄州财政局2023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下达林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我场完成了项目变更报批,将大哨直路坡管站点建设,变更到管护任务重的江边乡。目前,工程已竣工,并完成阶段性验收,正在开展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二是自力更生,积极备战。为有效控制火源蔓延,争取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县国有林场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5万元(购买油料、割草机配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采用自力更生为主、聘请民工为辅的方式,三个分场组织职工和民工实施了防火隔离带修复工程,修复防火隔离带38.5公里。重点是对防火隔离带内的杂草和小灌木进行割除、清除可燃物。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预防,采用人工清除方式实施,为森林防火工作夯实基础;三是除隐患保安全。丙令分场由于移民搬迁田间道路提升改造,将原生产便道改造为现在可通过中型货运卡车,导致原林场跨越便道抽水线输电线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林场投资0.3万元对输电线路实施提升改造,更换部分老化受损严重的低压输电线路,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保障性苗圃项目申报。充分基层林场挖掘潜力,积极筹建保障性苗圃项目,根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州绿化苗木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林场发展,依托丙令分场的林地资源,发挥人力技术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开展良种繁殖和种苗培育工作。已编制完成《元谋县国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规划方案》并上报,规划建设面积60亩。
3、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种养殖业。分场职工长期工作生活在边远山区,管护点工作生活条件更为艰苦。为解决分场职工生活问题,依托资源优势,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林下养殖稳步发展,黑山羊养殖存栏量稳步增长,与上年同期87只相比增长10%以上。探索有效利用林下资源为经济发展服务,将成为林场融合发展和创收的有效途径,为合理利用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积累了经验。
(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一是坚决扛稳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各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林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筑牢反腐倡廉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人。三是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对林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管理,把职工监督工作与平时考核结合起来,开展定期不定期工作督查;年终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林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国有林场场长室、元谋县国有林场综合办公室、元谋县国有林场丙令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大哨分场、元谋县国有林场鸡冠山分场。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谋县国有林场。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331167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1676.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7458.48元,增长1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7458.48元,增长16.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管护站建设项目支出增加、职工工龄工资及护林员工资增加、车辆管护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1676.45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626.46元,占总支出的68.14%;项目支出1055049.99元,占总支出的31.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7458.48元,增长16.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0341.51元,下降11.05%;项目支出增加737799.99元,增长232.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管护站建设项目支出增加、职工工龄工资及护林员工资增加、车辆管护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6626.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8591.98元,占基本支出的9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034.48元,占基本支出的3.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5049.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区管护站点建设补助资金396838.54元,主要用于管护站建设项目支出;
2、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12000.00元,用于建设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
3、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13960.06元,用于保障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保护、管理资金支出;
4、天保工程管护专项资金5661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有效保护和管理资金支出;
5、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75641.39元,主要用于保障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有效保护和管理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167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57458.48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大哨分场江边老中学后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和元谋县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职工及护林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26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9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247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1%。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大哨分场江边老中学后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和元谋县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护林员劳务服务费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935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2%。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及绩效、津贴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6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0元,决算为1980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20000.00元,决算为19805.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0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980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基本由县林草局直接对接,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60.10元,增长2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80.10元,增长3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营林建设,下乡次数增加,车辆日常保养维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林场工作检查及相关工作协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045071.93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635622.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9449.91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471.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3471.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