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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900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元谋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迈出新步伐。2023年,县委政法委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县政法系统召开党委(党组)会议54次,执行“第一议题”54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交流研讨36人次,开展政治轮训7场850人次。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向州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92次,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37次,政法各单位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30次。对政法系统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4次,查找整改问题48个;组织乡镇政法委员述职点评1次10人;对县法院开展政治督察1次查找问题20个,州委政法委对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进驻工作圆满完成。全县政法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0次,听取班子成员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20次,分析队伍状况分析会议20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5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58个制定防范措施340条,县委主要领导为全县政法系统讲授专题党课1次150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政法系统讲授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开展警示教育21场810人次。

二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实现新突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巩固提升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工作机制,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14件,调解成功1607件。以凤凰花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抓手,排查并开展风险评估婚姻家庭户70410户。全面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常态化。年内,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接访12期128批219人次,交办信访事项75批133人次,均已办结,接访日现场答复53批86人次。

三是平安元谋建设再上新台阶。建成县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综治中心10个、村(社区)综治中心77个,县、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完成率达100%,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完成率达100%。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提质扩面,全县10乡镇77个村委会(社区)599个自然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7240个,29个村社、单位、小区、企业、基地完成“智慧安防”创建。推行旅店业“红黄绿”分色管理办法,重点行业场所、重点人家安装智消云一键报警器200个。制定《关于完善提升全县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依托“楚雄治理通”APP,精准采集全县网格内864个基层党组织、39个活动阵地、797个各类活动场所信息,构建5级网格化组织体系。全县10乡镇、77个村(社区)集中统筹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区域、网络平台资源,挂牌成立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划定网格1374个,配备各级网格长685人、专职和专业网格员729人,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10乡镇77个村(社区)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及“四会”,开展群众说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组织118000余人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7个村(社区)建立“一约四会”,完成8个信用乡镇、29个信用村建设和命名,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四是法治元谋建设实现新提升。建立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1+1+10”工作机制,围绕“五场普法攻坚战”,建强“五支普法队伍”,有条不紊的推进专项普法工作,完成普法资源导入信息856条,推出具有元谋特色的《热坝说法》第1-16集,印制普法进万家口袋书3万册,编排民间歌舞、花灯等文化作品11个。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到法治文化中心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总计2367批次247100人次。开展普法专题文艺演出15场(次),观看群众达6000余人次。通过“法律七进”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实现农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重点对象特殊群体“三个100%”全覆盖。江边乡法治文化街、元马镇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健全1个县级、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90台。全县7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五是铁路护路联防开拓新局面。制定下发《2023年元谋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点》《2023年元谋县铁路护路联防考评办法》,有义务铁路护路联防队员19人。年内,组织召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2次,开展“5·26”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5·26—我爱路,共建平安铁路”倡议书》4260余份,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单、宣传册3940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29个,广播宣传236场次,播放爱路护路音频120小时,发放宣传作业本及小礼品1600余份,粘贴宣传画60幅,受教育群众24500余人次。对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塑料大棚等轻飘物、彩钢瓦等硬飘物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共查出18个安全隐患问题,完成整改18个,整改完成率100%。

六是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全面做好政法各单位执法办案的日常监督和集中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元谋县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自评案件227件,开展闭环式交叉抽查案件85件。

七是政法新媒体宣传展现新面貌。向中央、省、州主流媒体报送工作信息258篇,全县政法系统信息稿件被国家级采用11篇、省级采用38篇、州级采用98篇;元谋政法微博发布原创微博802条,被上级采用351条;元谋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期135条;报送短视频146条,被上级采用48条;报送直播11场,被上级采用8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办(下设队伍建设室、干部人事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23728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3641.34元,占总收入的96.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645.40元,占总收入的3.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减少663236.28元,下降1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9949.28元,下降15.4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93287.00元,下降45.0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水电移民维稳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275728.52元。其中:基本支出2907627.75元,占总支出的88.76%;项目支出368100.77元,占总支出的11.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8826.93元,下降24.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8962.87元,下降18.93%;项目支出减少369864.06元,下降50.1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水电移民维稳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7627.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0935.34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692.41元,占基本支出的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100.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3443.27元,主要用于水电移民矛盾纠纷化解、水电移民维稳等工作;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4657.5元,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64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6%。与上年相比减少682685.55元,下降17.9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82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465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办公费51317.00元,差旅费34348.5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992.00元,委托业务费13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83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60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2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2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2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2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0元,下降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执法监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执法监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692.41元,比上年增加2118.41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验收等工作导致办公费较上年增长,同时物价上涨导致电费、邮电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维护费只要用于办公费39549.10元,电费1350.00元,邮电费12201.63元,差旅费11700.00元,公务接待费12600.00元,工会经费26671.68元,其他交通费1105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833174.98元,其中,流动资产381471.55元,固定资产451703.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8688.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68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87755.7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64.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64.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64.3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64.3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