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本级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负责元谋县辖区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特殊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机动车源头隐患大排查,利用重点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系统,重点排查整治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问题的“两客一危一货”以及7-9座小型微型客车等重点车辆,存在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无证等问题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对有超员违法记录的面包车开展落地核查,共排查出高风险驾驶人242人,已全部落实整治措施。
2.认真排查重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结合开展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1家公路运输客运企业、3家网约车企业、2家出租车企业每月集中开展上门检查1次。年内对一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网约车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专项警示约谈。
3.认真排查整治道路安全突出隐患。持续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教育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元谋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部署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对2021年、2022年生防工程建设回头看,推动2023年全县生防工程建设和新改建的农村公路配齐配全生防设施,全面排查缺乏有效安全防护设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长大桥隧路段和施工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的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开口过多、平交路口路段,以及农村公路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等各类占道经营问题。对挂牌的隐患点段、农村公路重点路口路段、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特别是百日攻坚行动中排查出来的公路安全隐患点段,按照急用先建、管用实用、报告、抄送等原则开展整治。会同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汇总气象影响信息、近三年交通事故信息,全面排查本辖区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重点排查易受浓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影响导致较大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路段。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92个,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以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一早一晚、中午前后时段,以及果蔬种植、劳务市场、集中用工企业周边道路为重点,排查整治面包车、摩托车违法超员、三(四)轮车、轻型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情况。以农村集镇、县城酒吧、烧烤、夜市等场所及周边道路为重点,排查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问题。自今年以来,元谋县公安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6485起,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认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2023年,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为契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工作。一年来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专题讲座10余场次,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宣传讲座20余场次,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专题讲座30余场次,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企业20余场次。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曝光38期。督促各村委会(社区)通过农村大喇叭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每周至少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保障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逻中队、车管业务中队、城区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09425.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9425.89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0195.27元,增长19.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30195.27元,增长50.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10000.00元,下降94.8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辅警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及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智慧交通管控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用存量资金安排项目资金2330000.00元,本年度无存量资金安排项目,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10326.86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592.32元,占总支出的35.41%;项目支出8403734.54元,占总支出的64.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95063.05元,增长11.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27518.30元,下降41.20%;项目支出增加4522581.35元,增长116.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辅警人员补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智慧交通管控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6592.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3679.8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2912.48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03734.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车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支出506246.50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号牌材料费、考试考场服务等支出;
2.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79999.79元,主要用于保障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所需卫生清洁用品等支出;
3.辅警人员工资补助资金及调标补助资金2940195.52元,主要用于保障辅助警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支出;
4.“926”重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赔偿金第三次支付缺口补助资金2042518.80元,主要用于保障“926”重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赔偿金支出;
5.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智慧交通管控建设项目经费1090352.35元,主要用于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智慧交通管控建设项目支出;
6.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专项经费72368.06元,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管理专用设备、防撞设备购置、交通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支出;
7.检验鉴定费、事故车辆施救费及停车专项经费354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事故案件鉴定费支出;
8.交通管理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682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劝导站专用材料采购;防撞桶、反光背心采购;警用装备采购;元谋县创建卫生文明城市背街小巷停车泊位划线工程;元谋县红绿灯路口道路标志线修补;业务宣传用品制作等资金支付;
9.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20,900.97元,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日常管理办公费及维修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672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2%。与上年相比增加2801462.08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辅警人员补助标准提高,翠峰完小路段电子警察智慧交通管控建设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23966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459729.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00404.25元、其他公安支出37015.0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2518.8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93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6598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955.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00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147928.48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5081.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0元,决算为12082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18737.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7%,完成年初预算的8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20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82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18737.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20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0604.95元,下降82.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75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737.05元,增长1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8.00元,增长2.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新购车辆,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日常交通管理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912.48元,比上年减少2390445.96元,下降8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辅警工资纳入项目资金核算,未包含在基本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790.00元、水费3780.00元、电费148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维修(护)费9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88.00元、工会经费60420.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3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683726.66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29.82元,固定资产1013605.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42891.05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058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592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424543.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536.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747.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536.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536.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