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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702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县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新时期组织工作研究。

(3)提出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省、州在元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5)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公务员招录、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

(7)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县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9)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全县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

(11)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2)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县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个强县”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聚集爱国奉献各方面人才,为推动元谋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以思想引领凝心聚力,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加强。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党员大培训、基层大宣讲”等学习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52期8819人次、“党课开讲啦”565场次25320人次、“学习身边榜样”142场次6681人次、“百名讲师上讲台”401场次15426人次。二是强化政治建设。制发《中共元谋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主干性文件。建成县乡党员教育实训基地16个,申报州级党员教育实训基地4个。三是实化主题教育。及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征订发放学习用书1.4万余册。截至目前,县处级领导班子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场次,举办县委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26名县处级领导讲授专题党课,制定调研方案4个,确定调研选题28个,调研发现问题172个,解决问题132个,开列25项民生项目清单,现已完成10项,检视问题56个,制定整改措施145条,整改销号问题7个。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86次,集中学习研讨1094场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109次,讲授专题党课425场次,列出901个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004条。

(2)以强基固本蓄势赋能,聚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全面过硬。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元谋县组织工作会议,完成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筹抓好各领域党建重点任务清单落实。二是织密基层组织体系。以“双整百千”四级联创为抓手,完成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验收。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一带五区”示范创建,择优上报25个先进示范点。稳步推进学校、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80.1%、81.5%。三是锻造高素质党员队伍。完成158名党员发展计划,核查3420份在岗在职党员档案,推广流动党员管理系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1599人。深入开展农村党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年内核实党员、公职人员身份44人次,回复党纪政务处分征求意见2人次。四是助推党建促乡村振兴。年内选派第一书记41名,工作队员83名驻村开展工作,5名驻村工作队员获评云南省2021—2023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实施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计划,全覆盖对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政策业务培训1600余人次。1名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评选表扬8名“热坝好支书”和50个(名)“热坝先锋”。全力推进“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年内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1256.96万元,77个村(社区)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五是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年内考录22名基层治理专干,605个村(居)民小组形成村规民约。全县1374个网格和1414名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持续发挥作用,14.3万名党员干部群众安装使用“楚雄治理通”APP,累计受理事项6011件,办结归档5928件,办结率98.62%。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开展服务623场次,服务时长达16100余小时,向6个城区社区“热坝先锋 爱心驿站”捐赠爱心物资12.53万元。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文明元谋 你我同行”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六是优化党建服务营商环境。年内开展宣传惠企稳企政策2100余场次,帮助解决“六难”问题350个、党建工作难题78个、其他难题410个。

(3)以政治标准举旗定向,着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政治标准选好干部。全覆盖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同步开展两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年内储备后备干部126名,招录定向选调生11名、普通公务员29名,招引66名元谋籍县外青年进入人才库。同时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中,引入应用“大比拼”考核结果。二是坚持知行合一育好干部。建立年轻干部“政治导师”帮带制度,深化校地合作机制,年内成功举办元谋县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四级干部示范培训班、首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26个重点班次2430余人次参训。组织1800余名干部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调训52批次299人次参加省州培训班。选派23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锻炼,11名干部到省州跟班学习或挂职,9名驻村工作队员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开展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8件11人。三是坚持实干实绩用好干部。年内州委在元谋县推荐晋升一级调研员人选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1名,考察进一步使用副处级干部1名,推荐州管骨干企业副职领导1名。县委调整干部5批次225人次,其中从一线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46名,晋升职级9名。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干部全部进行调整,撤销临时机构5个,清退26名抽调借调人员。四是坚持从严约束管好干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制发《元谋县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摸排掌握躺平式干部14名。组织开展基层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大变化工作,签订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清理整顿工作责任承诺书490余份。

(4)以聚才磁场筑巢引凤,涵养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一是坚持外引内培。引进硕士研究生19名、优秀大学毕业生146名,急需紧缺人才22名。建立元谋县柔性引才基地,年内挂牌成立中国农业大学云南现代种业研究院等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累计建成27个专家工作站。年内选派6名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州对口培养,争取8名优秀人才对口帮扶。二是坚持各尽其才。连续开展17届“金土地六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302名乡土人才“金土地”种养殖能手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家等十佳专家和集体。年内整合130余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2.03万人。三是坚持精准服务。研究制定《元谋县加快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设人才公寓2栋28套。落实《元谋县关心关爱人才十二条措施》《元谋县“兴元惠才卡”实施细则》,为1500余名专家人才制发人才服务“一卡通”。年内1人获评“云岭工匠”,4人获“兴楚英才”奖,2人获“楚雄州第十三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积极推荐“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杨长楷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是我县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

(5)以优质服务情暖夕阳,做好新时代老干部管理保障工作。一是注重党建先行。常态化落实《县委书记为离退休干部讲党课和“县委书记恳谈日”制度》和每月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年内召开政情通报会6次,开展书记恳谈日16次,收集建议90余条,解决问题35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4次,举办各类培训学习21次。评选表扬离退休干部优秀共产党员22名,“热坝先锋”1人,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68枚,创建“六好”银发先锋党支部2个。二是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为5名离休干部实施“一人一策”服务,1928名退休干部建立“一类一策”保障,报销医药费30人次15万元。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老党员292人,发放慰问金13.94万元。三是注重作用发挥。发动“五老”宣讲团开展宣讲11场次,开展“银发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在县城开办老年大学校内班7个,全县10乡镇全部开办老年大学,现有学员2400余人。

(6)以提质增效对标先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队伍。一是开展“一个行动”。结合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行动,年内累计开展“组工课堂”35期、“组工夜校”22期、“周周悟”39期、“月月谈”11期、“季季讲”3期、班子成员上讲台11期、主要领导讲党课4期。二是深化“两个革命”。坚持“三法三化”,健全完善机关内控管理制度和日清月结工作制度,在各类媒体刊发93篇信息,其中国家级媒体3篇,省级媒体21篇。三是强化“三个建设”。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累计开展党内组织生活47次。强化模范机关建设,成功创建州级模范机关,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0.68小时,3次到挂包村走访慰问76户脱贫户,购买慰问品2.1万元。强化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元谋”建设十大行动,设置21块(面)廉政展板,年内开展4期警示教育,观看《背后》等警示教育片12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三科、干部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公管科、老干部管理科、老干部服务中心、县党员教育中心(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8253203.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3203.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64968.59元,下降1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6624.61元,下降9.4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508343.9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县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工作经费缩减,财政拨款收入整体减少;二是因为今年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部分项目资金核减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8253273.98元。其中:基本支出7158415.39元,占总支出的86.73%;项目支出1094858.59元,占总支出的13.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69148.26元,下降15.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0307.20元,下降16.85%;项目支出减少18841.06元,下降1.6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工资政策规定,2023年调减行政人员每月综合绩效补助资金,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因为今年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部分项目资金核减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58415.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62745.0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5670.37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4858.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县搬迁办拨入乌东德水电站工作经费年初结转70.00元,用于开展水电移民相关工作支出;

2.元财行〔2023〕10号专项经费118484.99元(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公务员局专项工作经费、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一部手机治理办”四万三进“办工作经费)用于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局专项工作、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一部手机治理办”四万三进“办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3.元财社〔2023〕8号春节走访慰问经费29000.00元,用于春节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相关费用支出;

4.元财行〔2023〕5号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39556.00元,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相关费用支出;

5.元财行〔2022〕51号基层党建经费150000.00元,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各项考核检查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6.元财行〔2023〕73号主题教育工作经费132960.00元,用于完成2023-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部署、培训、督促指导、整理归档等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7.元财行〔2023〕41号驻村工作队管理经费、网络升级改造及办公电脑购置专项经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县委党建办日常工作专项经费150942.00元,用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升级改造、党建办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8.元财行〔2023〕3号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800.00元,用于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9.元财行〔2022〕108号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15000.00元,用于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0.元财行〔2023〕93号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0000.00元,用于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1.元财行〔2022〕93号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20400.00元,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2.元财行〔2022〕40号村(社区)党员教育活动经费131600.00元,用于组织全县23000名左右农村党员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组织举办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完成年度规定培训任务相关费用支出;

13.元财行〔2023〕51号党建工作经费120000.00元,用于全县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领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14.元财农〔2022〕72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经费16045.60元,用于对全省实施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乡村党组织书记,举办示范培训班相关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3203.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65485.61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按照工资政策规定,2023年调减行政人员每月综合绩效补助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798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461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75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04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举办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740.00元,决算为5528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319.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40.00元,决算为159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8%,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740.00元,支出决算为5528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319.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40.00元,决算为159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二是单位严格加强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及用车的管理,日常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92.81元,下降1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0.76元,下降1.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12.05元,下降36.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二是单位严格加强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及用车的管理,日常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工作督查、调研、考核、水电移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工作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工作调研、考核及外县交流工作经验和开展组织部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670.37元,比上年增加29290.76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日常办公费开支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924.00元、水费1620.00元、电费8820.00元、邮电费29790.00元、差旅费16380.00元、公务接待费15966.00元、劳务费19200.00元、工会经费53926.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19.24元、其他交通费用303625.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583827.84元,其中,流动资产13600.33元,固定资产569012.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14.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092.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09.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3.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