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 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 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 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 对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七)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元谋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6批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9.3%。其中:受理群众来信60件,同比下降10.45%;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165批260人次,同比上升48.65%;受理网上信访351件,同比下降23.19%。2023年全县重复信访占比37.67%,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7.67个百分点。发生到北京上访31批35人次,与上年相比大幅上升;到省上访25批43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到州上访5批6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67%。县以上无大规模集体上访,全县信访形势稳中有降。圆满完成全国、省、州重要会议和在我县召开的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议、第二届中国楚雄·新韵律诗歌交响音乐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信访保障工作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临期提醒、到期催办”措施,信访部门“当日清”,收件即转、当日清空;责任单位“按时结”,收件即办,按时答复,确保在问题苗头阶段妥善化解,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用好网上信访平台和网上信访自助服务区,拓宽网上信访主渠道,统筹力量、健全机制、改进方法、缩短时限,提高来信办理水平,优化网上信访服务,打造好用、管用、愿用的网上信访之家。2023年,共受理网上信访351件,占信访总量60.94%,信访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整合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资源力量,我县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全县范围内热点、难点和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动态、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的掌控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认真排查,确保矛盾纠纷苗头排查到位、心中有数,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理得好”的工作要求,对摸排出来的信访隐患逐一包保化解。我局抓住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这个“驱动器”,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监督机制、信访部门与有关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发挥好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抓住构建信访工作格局这个“总开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和信访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截至2023年12月底,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信访部门满意率97.24%、参评率91.18%;责任单位满意率99.05%、参评率91.34%。
(二)领导接访工作。2023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年初拟定接访日程,全年开展县处级领导接访日共12期,接待来访群众128批219人次,交办信访事项75批133人次,均已办结,接访日现场答复53批86人次。12月26日,县委书记刘文跃率县委、县人民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到元马镇开展“四下基层”公开大接访活动,19名党政领导共分为5个接访组在元马镇人民政府设置5个接访点公开接待全县预约来访群众,共接待来访群众34批50人次,反映问题34个,当场解决问题10个,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24个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跟踪督促限时办结。
(三)积案化解及重信重访治理。始终高度重视重复信访治理工作,突出县级领导包案协调、领导小组督查督办、责任部门靠前作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研究部署全县信访工作,将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形式结合起来,“一案一策”,制定具体化解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乡两级积极开展“四下基层”。2023年,县处级领导下访309次,其中县政府领导开展接访下访167次。对于信访积案,县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重心下移,带头包保化解复杂疑难案件,当好第一责任人,到一线带案下访,加快案件化解力度,全年化解信访积案29件。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3年度,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广工作,共印制《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分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各1000册,及时分发给10个乡镇、52个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摆放在接访场所,供群众取阅。同时,做到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宣传展板全上墙。积极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和10乡镇网格员学习掌握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及应用培训,在县信访局接访室、10乡镇综治中心、77个行政村(社区)办公区域显眼位置制作张贴了“一县一码”,指定专人负责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积极推广使用“一县一码”反映信访诉求,扩大“一县一码”的知晓度和应用范围。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查督办室、网络信息室。所属单位1个,即元谋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元谋县信访局。
纳入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部门1个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费收支由元谋县信访局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486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4862.76元,占总收入的88.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9106.00元,下降1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06.00元,下降1.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4000.00元,下降46.4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县信访局“大比拼”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综合绩效奖金发放金额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减少,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0278.91元。其中:基本支出2169862.76元,占总支出的77.49%;项目支出630416.15元,占总支出的22.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3899.56元,下降19.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106.00元,下降11.79%;项目支出减少403793.56元,下降39.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下降原因:一是2022年县信访局“大比拼”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综合绩效奖金发放金额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9862.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2822.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040.63元,占基本支出的7.70%。2023年人均公用经费13,920.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416.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元财行〔2023〕35号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用于我局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产生的垃圾清理劳务费、及培训费等支出。
2.元财行〔2023〕35号信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用于开展信访工作产生的律师咨询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3.元财行〔2023〕35号信访人员劝返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处理信访事项,有越级访时,派出劝返工作组发生的支出。
4.元财行〔2023〕35号信访视频数据专线使用经费支出165000.00元,用于租用视频信访系统线路及设备更新维护和调试,做好全国、全省、全州信访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州级领导视频接访的服务保障。
5.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移民搬迁项目支出345416.15元,用于水电移民维稳发生的经费支出及化解水电移民矛盾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486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2%。与上年相比减少165106.00元,下降5.9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县信访局“大比拼”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综合绩效奖金发放金额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州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988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01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25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决算为25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决算为51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3%,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元,决算为5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5.00元,下降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5.00元,下降7.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化解信访积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市信访局到我局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40.63元,比上年增加6266.47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46994.8元,其中,流动资产201148.81元,固定资产45240.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5.2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85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95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