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向有关乡镇和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4.研究、起草信访工作的制度、规定,推动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5.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负责元谋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担当政治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最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第九次全国、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信访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持续推动新时期元谋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部署要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全面高效运转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领导信箱、人民网留言、微信信访、手机信访、视频信访等线上线下诉求平台,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立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
一是办理具体信访案件时善用法律依据,对信访案件办理作决策或批示前,查准法律依据,综合考虑“法律政策、实际情况、类似做法、群众意愿”四个要素,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二是依法维护矛盾各方的权利公平,平等对待每一名信访群众,同放一个天平称,同用一把尺子量,谁有问题处理谁,群众才会心悦诚服;同时,处理不同群体之间、企业和其他群众之间的矛盾也用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合法,处理违法。三是畅通渠道与依法维权两手抓,优化传统信访渠道,建成用好视频接访系统,搭建起群众反映诉求的“信、访、网、电、视频”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推行“阳光信访”;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力量,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四是依法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初信初访这个源头,落实“一岗双责”,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避免信访矛盾在信访部门内部堆积。
3.有序推进信访业务,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涉疫矛盾和信访问题,做到层层梳理、摸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明确措施和时限,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是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质量,让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截至2022年12月底,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635件。三是把来信来访与网上信访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网上信访与“一部手机治理通”结合起来,构建“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说法”。截至2022年12月底,网上信访占全县信访总量的67.94%,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8.82%,重复信访占比为22.9%。四是对疑难复杂问题,推动党政领导接访包案,动员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化解合力;年初拟定接访日程,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每天1名县处级领导接访下访,全面做好接访下访事项的排查、交办、督办,确保领导接访下访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着力推进专项治理,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重大重复信访案件,分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化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其他县处级领导参与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安排部署,为做好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提供了坚强后盾,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筑牢信访保障防线。
2022年,切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工作每周安排,每周落实,有效推进了信访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奥运会、冬奥会、党的二十大期间,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圆满完成重点时段的信访保障工作,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保障工作这根主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分析重点难点工作,为开展好各项信访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好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定期对辖区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进行分析,全方位开展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三是建立舆情定期研判机制。我局每月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召集信访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四是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县委信访联席会议与各成员单位及乡镇签订《党的二十大期间元谋县安保维稳信访工作责任书》,压实属地稳控工作责任,强化信访源头防范。五是积极主动劝返。为了防止人员漏管失控,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派出信访工作组到北京、到昆明做好劝返准备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进京赴省越级访和信访极端事件,圆满完成了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
5.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依法、有序的信访意识。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县信访局4月8日、4月11日分别召开职工会议学习《条例》,并把《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能够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打牢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为了使信访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保证人人熟悉、人人掌握、应知应会,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水平,4月29日,元谋县信访局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培训,制作了1批宣传海报和5000份宣传折页,张贴到村组,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条例》宣传工作时效性、便利性。我局启动《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群众聚集量大的凤凰湖举行,把《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用《条例》的热潮,引导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党的二十大期间,制作了《依法信访 共建和谐》和《依法治访 护航党的二十大》两部宣传片,通过宣传依法信访,依法规范良好的信访秩序,全面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办室、网络信息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谋县信访局。
(三)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293,96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9,968.76元,占总收入的80.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9.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4,562.24元,增长2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59,062.24元,增长2.29%,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05,062.24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46,000.00元。综上,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35,500.00元,增长3435.1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信访问题处置资金500,000.00元,财政预算资金支出调整为存量资金支出154,000.00万元,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635,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4,178.47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968.76元,占总支出的70.4%;项目支出1,034,209.71元,占总支出的2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3,955.95元,增长24.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5,062.24元,增长25.84%;项目支出增加188,893.71元,增长22.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水电移民信访问题处置资金支出增加458,409.71元。综上,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2,459,968.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9,194.6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60,774.16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4,209.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水电移民信访问题处置支出458,409.71元,用于水电移民信访问题处置工作。
2.信访事务支出461,800.00元,用于开展信访工作,推进上级交办案件督查督办,推动信访事项规范受理办理、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积案有效化解,进一步夯实信访基层基础,提升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大信访宣传力度,强化信访法治宣传,确保群众了解信访工作。做好全国、省、州、县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信访保障服务工作,确保重要时段社会稳定。
3.信访局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费114,000.00元,用于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和州县乡运用该系统接待信访群众,召开工作安排部署、调度指挥、业务培训会议,确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及群众信访成本,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69,968.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27%。与上年相比增加 96,262.24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2,79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9%。主要用于县信访局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3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县信访局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52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县信访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2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县信访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7.00元,下降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7元,下降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县信访局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及挂点村委会到我局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74.16元,增加31,209.32元,增长24.09%,主要原因是全年工作情况推进较为正常,日常支出处于正常年度水平,办公费、水费、工会经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181.5元、水费252.00元、电费3676.5元、公务接待费5490.00元、工会经费17,474.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信访局资产总额414,926.13元,其中,流动资产51,196.13元,固定资产361,7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62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信访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