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十四五”规划全面起势。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乡上下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紧紧团结依靠全乡人民,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全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过程精彩、收官圆满,美丽新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1、迎难而上抓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底盘
一是经济发展稳中有进。2022年,各项经济指标圆满完成,实现“大收官”,全乡完成农林牧渔总产值17385万元,同比增长6.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亿元,同比增长35%,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09.64%。引进州外到位资金6.2亿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21.7%。完成财税收入717.02万元,同比增长5%,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05%。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65万元,同比增长41%,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32%。较好完成了2022年各项指标任务。
二是项目支撑坚实有力。坚持“项目为王、项目为大、项目为重”,一切围着项目转,紧紧盯着项目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充分谋划项目,共计向发改、财政、乡村振兴、民宗等部门上报项目38个,概算投资2.68亿元。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25.22亿元的平新光伏项目新华项目区、总投资1.59亿元的河尾水库清淤增效工程、总投资8434万元的新华通三级公路项目、总投资1.2亿元的元谋县西片区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稳步推进,投资29.4亿元的元大高速(新华段)建设已完成前期实物指标调查、迁坟工作正在开展中,总投资873.4万元的猛连、麦地冲、白沙地、吴果4个村16.9公里进村道路硬化通车,全乡34个村小组全部实现通村道路硬化。乡村振兴项目圆满完成,投资144.3万元的庙上、乌木树、大河边3个村小组三面光沟渠项目、投资23.6万元烂泥田村产业路项目、投资10万元的空连村篮球场硬化项目、投资26万元光辉上村文化活动室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2、持续用力补短板、打基础,人居环境实现较大改善
一是集镇功能提档升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创卫、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挂村包组”责任制和片区网格化管理。集镇建设方面,新华乡旅游小镇国有小宗土地年内成功挂牌拍卖16宗,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如火如荼。商户管理方面,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规范和取缔占道、出店经营摊点,广大商铺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参与集镇区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保洁、收费、管护运营和资产管理机制,集镇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运作模式正常有序推进,配备移动式垃圾箱8个,摆放花箱30个,栽种花草1万余株,集镇区域美化绿化初见成效。集镇秩序方面,以赶集日为重点,加强巡逻和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制止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营造文明舒适的环境。
二是人居环境持续优化。厕所革命有力有序,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成县下达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数,全乡完成公厕建设3座,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加强日常管护,明确管护要求、管护人员、监督人员、监督电话等,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庭院卫生持续改善,以“四美庭院”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家庭“小美”聚乡村“大美”,创建“四美庭院”407户,示范带动家庭卫生美化、绿化,利用红黑榜,每月通报,实现评比“晾晒”常态化,持续提升环境美化。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全乡12个村小组推动第二轮污水管网建设,新村、湾子污水收集模式在全县推广宣传,实现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全乡34个村小组配备垃圾桶82组164个、到户垃圾桶2136个,均建有垃圾池一个以上,全年收取垃圾清运费69172元,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垃圾池、组组都有垃圾箱、户户都有垃圾桶”的目标,形成“户保洁、组收集、村转运、乡处理”的闭环处理模式。村庄美化常抓不懈,组织乡村组人居环境整治“百团大战”6场710人次,清理整治“五堆十乱”380余处,美化绿化村内空地2000余平方米,落实每月10日、20日、30日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日制度,党员、代表亮身份带头,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净化”实现常态化,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考核中3次排名全县第一。
三是生态治理成效显著。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强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实行。河(湖)长制有效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乡村两级河长巡河561人次,交办问题83个,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清河行动60场1280人次,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全县第一。林长制扎实推进,完成植树造林4.62万株、生态修复5638亩,办结林政案件10件,处罚毁林开荒、乱砍滥伐4起,罚款4265元,森林覆盖率达71.49%,巡山护林工作有序开展,全乡范围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一例森林火灾,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完成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审计整改,顺利通过州县两级验收,开展巡查检查118次,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1件,拆除复垦土地1宗1.2亩。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广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3.5吨、化肥减量58吨。实施废弃农药包装、农膜回收,设置新华乡农药包装废弃物定点回收站1个,处置农药包装袋2.7万个,农药瓶1万个,处理田间废弃物30余吨。
3、多措并举抓产业、强特色,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政策,全乡510户1593名脱贫人口顺利通过2021年度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验收。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2年全乡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40户97人,风险消除37户118人,风险回退0户0人,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聚焦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突出分类施策,保存量、提质量、挖潜力,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实现全乡7000元以下低收入人群全部消除,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3619.04元,较2021年增长15.09%。严格落实帮扶政策,全年申请“雨露计划”助学项目61人、“东西协作”助学项目21人,发放扶持资金14.4万元,“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全覆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危房改造持续动态清零,农房抗震改造28户,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参保,医疗报销比例达90%以上,住院报销43人次18.5万元。发放小额信贷55户,发放贷款275万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068人,群众饮水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4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民小组34个、占比100 %。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年末农商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0.65亿元、1.72亿元,群众收入不断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狠抓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年种植大春、小春粮食作物11609亩,制繁种面积150亩,完成了上柏、河尾、猛连村等100亩以上水稻连片种植示范样板田,积极向上申报了2个村委会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狠抓特色林果产业,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成功举办了“元谋·新华2022年乡村文化旅游‘云上桃李节’暨招商引资推介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进入新华的企业客商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特色林果产业百花争鸣,新华桃李品牌不断升级,价格逐年提高,新华桃李、玫瑰李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深受市场和广大消费者欢迎。狠抓优质果蔬,积极打造“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种植番茄、洋葱、青豌豆、西葫芦等优质果蔬种植,引进企业通过土地连片流转,发展优质果蔬种植基地示范建设6个,番茄产量达12080吨、洋葱产量达590吨、西葫芦产量达360吨、青豌豆产量达6000吨。狠抓畜牧产业,紧盯政策机遇和地理优势,扶持华跃、雄昌、元谋彝岭养殖有限公司等规模养殖大户和126户适度规模养殖户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实现年出栏生猪5万头、仔猪6万头,产值达2亿元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加快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推广冻精改良技术,加强饲草饲料供给,延长产业链,尽全力发展肉牛养殖,年内发放肉牛产业贷款512万元,发放肉牛养殖补助11.66万元,全乡存栏肉牛3800余头,肉羊5400余只。狠抓烟草产业,巩固新华烟区,抓好规模化连片和精细化管理,全乡种植烤烟1450亩,收购烟叶193100公斤,产值达824万元,促进财政增长、烟农增收。
三是文旅产业不断发展。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文化清查保护力度,河尾、猛连村古生物化石采集点、迤什寺村永顺乡归碑、团坝村永氏祠堂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依托国家3A级浪巴铺土林景区、3000多亩河尾水库风光、特色桃李产业、美丽乡村等特色优势,不断加强对乡内果蔬产业、畜牧产业、旅游资源、特色民宿等资源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外来游客认识新华、了解新华、爱上新华,使其吸引力不断增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民歌·中国》春节特别节目在浪巴铺土林景区的录制,不断提高了新华对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年内接待中外游客4.12万人次,增长19.08%,旅游业总收入达147.3万元。增长14.36%。
4、用心用情办实事、惠民生,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救助资金精准落实。落实低保救助,全年新增(调整)低保户33户58人,累计在保346户67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17.35万元、城镇低保金18户20人共11.81万元。落实救灾济困,发放棉被150床、大衣292件、毛毯200床、大衣120套、彩布条5件,大米3000公斤,发放救灾资金6.2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230户2048人;发放临时困难救助206人、资金26.91万元。此外,发放高龄补贴138人、资金8.895万元,发放水电民工、大队干部、精简退职人员、及特困供养人员55人、资金55.4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50人、资金27.78万元,发放种粮直补69.74万元等。
二是社会事业稳步推进。教育事业,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教育扶贫政策,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比例达100%,新华中学、新华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成绩位居山区片前列,新华小学获评“元谋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优秀学校”。文化事业,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积极弘扬传统文化,组织辖区内文艺队演出58场次,组织参与元谋县“庆祝建党101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2022年农村文艺展演,草皮调《石榴花开叶子青》获得县级传承示范奖,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校园1个、州级文明村4个。卫健事业,积极推进新华乡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持续开展阳光计生优质服务和奖优免补,全面落实三孩政策,扎实开展“优生优育”惠民工作,免费唐氏筛查、优生优育健康体检22人次,发放生育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4.8万元,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病集中救治率和慢性病签约率均达100%。
三是社会保障提质扩面。全年完成电子社保卡申领4388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76.47%;完成医保征缴7274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97.34%;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42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0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4044人,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95.63%,脱贫人口参保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核定发放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95.69%。深入实施农业基地协议用工一批、扶持创业就业带动一批、包保协调企业吸纳一批“三个一批”措施,加大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全年完成劳动力培训1255人,转移就业3836人。
5、坚定不移抓作风、提效能,善政良治政府广获好评。
一是社会治理和谐有序。科学精准应对疫情,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集镇56家餐馆、宾馆、超市、药店网格化包保全覆盖,在进出辖区交通要道设置疫情防控卡点4个,村小组设立疫情防控卡点30个,对外地进入新华辖区人员开展劝返,阻断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严管举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对务工返乡人员、过往车辆及人员等落实对应措施,严格实行“一测两扫三查验”,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绿码”通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号召,心系孟连守望相助,一名班子成员带领13名基干民兵驰援孟连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新华力量。积极应对大河边村小组“11·22”突发疫情,隔离管控人员27户116人,核酸采样991人次,采取临时管控措施阻断疫情蔓延。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完成疫苗接种22241剂次,接种率达96.39%,各年龄段接种率均位居全县前列。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扎实开展逐户敲门行动、网格化包保行动、补短板除盲区行动、小手拉大手行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道路交通严查行动安全生产“六大攻坚行动”,组织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40场次,投入25万元在乡内危险道路路段安装防护栏、安全标志牌、警示灯,常态化对道路进行维护修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6份,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案件1783件,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4个、消防安全隐患64起,查处超载、超限、非法改装53起、罚款11.01万元,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115栋,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武装巡护16场次,处罚野外违规用火8起、罚款2000元,采取有效措施应对“2.22”罕见降雪天气,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定期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认真推行“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库坝、危化品、烟花爆竹、项目施工现场等专项检查;全面宣传野生菌食用知识,严禁草乌上市交易。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打严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犯罪,稳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内,查处治安案件44件,破获刑事案件6件,排查矛盾纠纷104起,化解87起,班庄村坡改梯项目、河尾水库信访积案等10余年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华乡连续7年无进京赴昆到楚集体上访,连续4年获得州级信访“三无”乡镇殊荣,连续16年无命案发生,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是政务服务暖心高效。优化营商环境,乡财政所、乡社保大楼规范化达标建设顺利完工验收后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年”等活动,干部常态化下沉服务,举办政银企对接会1场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2场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审批办件模式,大力提升“一部手机办理通”APP使用率,累计为群众提供综合便民服务8199件。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新增各类市场主体90户、同比增长27.1%。
三是自身建设更严更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履行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全面系统学、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强化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原县委书记、原乡党委书记、原乡长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我们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大力推行“三法三化”,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我们坚持事不避难,杜绝权责真空,厘清责任边界,实现工作环环相扣、压茬衔接。我们坚持“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8%,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我们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政府决策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办结47件人大议案、建议,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支持乡纪委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严肃追责问责,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持续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新华乡财政所
2.新华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3.新华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4.新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新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新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新华乡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华乡人大
2.新华乡政府办
3.新华乡财政所
4.新华乡团委
5.新华乡妇联
6.新华乡党委
7.新华乡科协
8.新华乡文化站
9.新华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
10.新华乡城建站
11.新华乡农业农村中心
12.新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3.新华乡水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93,20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4,603.39元,占总收入的94.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68,600.00元,占总收入的5.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490.77元,增长0.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2,609.23元,下降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144,100.00元,增长4,669.8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资金下达多,导致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21,163,461.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3,216.11元,占总支出的47.41%;项目支出11,130,245.33元,占总支出的52.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9,088.76元,增长16.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2,511.29元,增长9.41%;项目支出增加2,146,577.47元,增23.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政府建设项目增加,且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及支出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33,216.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3,400.1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9,815.92元,占基本支出的5.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30,245.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99,999.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6,577.47元,同比增长23.89%。主要原因政府建设项目增加,项目投入资金增加。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图: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项目 |
金额(元) |
合计 |
11,130,245.33 |
|
2010104 |
元财预〔2021〕1号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11,430.70 |
2010106 |
元财预〔2021〕1号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10,007.00 |
2010107 |
元财预〔2021〕1号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15,000.00 |
2010108 |
元财行〔2022〕57号2022年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10,000.00 |
2010108 |
元财行〔2022〕89号元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项经费 |
16,800.00 |
2010108 |
元财预〔2022〕1号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33,024.30 |
2010108 |
元财行〔2021〕78号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项经费 |
64,142.50 |
2010108 |
元财预〔2021〕1号2021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7,400.00 |
2010302 |
元财社〔2022〕180号2022年敬老节走访慰问工作经费 |
1,000.00 |
2010302 |
元财社〔2022〕137号2022年八一慰问金 |
7,600.00 |
2010302 |
元财预〔2022〕7号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 |
26,300.00 |
2010699 |
元财预〔2021〕32号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 |
7,800.00 |
2011199 |
元财行〔2022〕48号“清廉楚雄”建设启动专项经费 |
50,000.00 |
2013202 |
元财行〔2021〕37号2021年州级财政项目专项经费 |
255.00 |
2019999 |
元财政法〔2021〕18号2021年乡镇武装工作经费 |
10,000.00 |
2019999 |
元财政法〔2021〕48号2021年武装工作经费 |
4,790.00 |
2049999 |
元财政法〔2022〕19号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省级专项资金 |
17,086.00 |
2060702 |
元财教〔2022〕31号 2022年省级科普专项资金 |
5,000.00 |
2080208 |
元财社〔2022〕8号2022年救济对象补助 |
772.00 |
2080801 |
元财社〔2022〕153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1,460.80 |
2080801 |
元财社〔2022〕2号2022年优抚定补 |
45,221.40 |
2080802 |
元财社〔2022〕153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9,364.00 |
2080802 |
元财社〔2022〕8号2022年救济对象补助 |
2,940.00 |
2080802 |
元财社〔2022〕2号2022年优抚定补 |
78,327.00 |
2080802 |
元财预〔2022〕1号2022年水利伤残民工补助 |
2,940.00 |
2080803 |
元财社〔2022〕86号2022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10,387.20 |
2080803 |
元财社〔2022〕48号2022年“两参”烈属老红军老党员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1,731.20 |
2080803 |
元财社〔2022〕2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5,580.80 |
2080805 |
元财社〔2022〕252号义务兵优待金 |
21,456.70 |
2080805 |
元财社〔2022〕239号 义务兵优待金补助经费 |
50,839.70 |
2080805 |
元财社〔2022〕238号 消防员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 |
12,271.50 |
2080805 |
元财社〔2022〕58号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45,000.00 |
2080806 |
元财社〔2022〕153号2022年优抚定补 |
3,348.00 |
2080806 |
元财社〔2022〕144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450.00 |
2080806 |
元财社〔2022〕2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5,100.00 |
2080899 |
元财社〔2022〕153号2022年优抚定补 |
36,547.97 |
2080899 |
元财社〔2022〕144号2022年优抚定补 |
11,968.00 |
2080899 |
元财社〔2022〕48号2022年“两参”烈属老红军老党员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39,390.00 |
2080899 |
元财社〔2022〕2号2022年优抚定补 |
351,884.03 |
2081001 |
元财社〔2022〕108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儿童福利) |
15,775.00 |
2081001 |
元财社〔2022〕25号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州级补助资金(儿童福利) |
26,800.00 |
2081001 |
元财社〔2022〕40号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省级补助(儿童福利) |
19,300.00 |
2081002 |
元财社〔2022〕159号2022年高龄补贴 |
20,700.00 |
2081002 |
元财社〔2022〕99号2022年高龄补贴 |
21,700.00 |
2081002 |
元财社〔2022〕47号2022年高龄老人补助 |
23,300.00 |
2081002 |
元财社〔2021〕53号2021年高龄老人保健和长寿州级补助资金 |
4,350.00 |
2081004 |
元财社〔2022〕119号2022年惠民殡葬补助 |
48,800.00 |
2081004 |
元财社〔2022〕79号2022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
200,000.00 |
2081004 |
元财社〔2021〕90号2021年州级民政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
61,200.00 |
2081004 |
元财社〔2021〕71号2021年3月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资金 |
8,725.00 |
2081004 |
元财社〔2022〕258号 惠民殡葬县级补助资金 |
100,000.00 |
2081107 |
元财预〔2022〕1号 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 |
183,880.00 |
2081199 |
元财社〔2022〕90号2022年乡镇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州级补助资金 |
3,600.00 |
2081199 |
元财预〔2022〕1号2022年残疾人联络员补助 |
3,60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2〕222号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59,71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2〕108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临时救助 |
50,00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2〕25号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州级补助资金 |
50,00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2〕40号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 |
70,00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1〕4号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补助州级补助资金 |
11,300.00 |
2082001 |
元财社〔2021〕31号2021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28,182.00 |
2082502 |
元财预〔2022〕1号2022年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 |
6,056.00 |
2089999 |
元财建〔2021〕41号2021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一般债券)-社保大楼 |
799,999.00 |
2129999 |
元财社〔2022〕129号 城乡统筹转户省级专项补助经费 |
3,584.00 |
2129999 |
元财社〔2022〕176号2022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省级补助资金 |
300,000.00 |
2129999 |
元财社〔2021〕222号2021年城乡统筹转户省级专项补助经费 |
2,000.00 |
2130102 |
元财资环〔2022〕68号 元谋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 |
200,000.00 |
2130108 |
元财农〔2022〕76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
6,478.22 |
2130108 |
元财农〔2021〕96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
10,000.00 |
2130108 |
元财农〔2021〕35号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 |
7,716.01 |
2130122 |
元财预〔2022〕7号2022年绿色生态烟叶补助资金 |
1,656.00 |
2130122 |
元财预〔2022〕7号2021年州级烟叶资金 |
8,100.00 |
2130122 |
元财预〔2022〕7号2021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 |
35,100.00 |
2130126 |
元财农〔2022〕92号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 |
7,014.25 |
2130126 |
元财农〔2022〕51号 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配套专项资金 |
48,400.00 |
2130126 |
元财农〔2022〕15号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 |
121,054.39 |
2130126 |
元财农〔2022〕48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
334,400.00 |
2130126 |
元财预〔2022〕4号新华乡化债工作经费 |
135,000.00 |
2130126 |
元财农〔2021〕103号2021年中央下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 |
100,000.00 |
2130135 |
元财农〔2022〕79号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草补 |
171,317.80 |
2130199 |
元财预〔2022〕44号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经费 |
162,864.21 |
2130205 |
元财资环〔2022〕13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退耕还林) |
61,377.20 |
2130207 |
元财资环〔2021〕9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 |
32,982.67 |
2130209 |
元财资环〔2022〕29号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支出 |
34,126.00 |
2130209 |
元财资环〔2022〕45号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495,428.00 |
2130209 |
元财资环〔2022〕44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
98,790.00 |
2130209 |
元财资环〔2021〕64号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7,692.61 |
2130335 |
元财农〔2022〕89号西片区集中供水项目工作经费 |
195,072.00 |
2130504 |
元财农〔2022〕101号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36,378.88 |
2130504 |
元财预〔2022〕4号新华乡化债工作经费 |
15,000.00 |
2130504 |
元财农〔2022〕14号三类对象和脱贫户住房修复加固经费 |
11,600.00 |
2130505 |
元财农〔2022〕33号2022年三面光沟渠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
1,438,093.35 |
2130505 |
元财农〔2022〕50号2022年华丰村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2130506 |
元财农〔2022〕84号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及东西协作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补助资金 |
88,500.00 |
2130507 |
元财农〔2022〕34号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项目补助资金 |
213,425.28 |
2130599 |
元财农〔2022〕35号2022年贫困劳动力引导性培训项目补助资金 |
30,000.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101号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03,400.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87号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经费 |
39,999.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86号2022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资金 |
67,200.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36号2022年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助资金 |
67,200.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109号2022年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人口)大学新生入学交通生活费补助资金及第二批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 |
26,500.00 |
2130599 |
元财农〔2022〕132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医交通食宿补助、新生入学补助、外出务工补助 |
30,500.00 |
2130705 |
元财行〔2022〕75号村三职干部绩效补贴资金 |
108,612.00 |
2130705 |
元财行〔2022〕76号热坝好支书绩效补贴专项资金 |
12,000.00 |
2130705 |
元财预〔2022〕32号2022年村民小组干部补贴、行政村党建工作经费 |
376,340.56 |
2130705 |
元财预〔2022〕1号村三职干部工资及保险 |
368,471.50 |
2130705 |
元财预〔2021〕15号2021年村(社区)运转经费 |
2,404.00 |
2130705 |
元财预〔2021〕1号2021年党建工作经费 |
25,646.60 |
2130706 |
元财农〔2022〕114号 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 |
500,000.00 |
2210105 |
元财社〔2022〕113号2022年中央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170,000.00 |
2210105 |
元财社〔2022〕85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州级补助资金 |
12,000.00 |
2210105 |
元财社〔2022〕33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补助资金 |
158,000.00 |
2210105 |
元财社〔2021〕237号2020年动态新增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126,000.00 |
2230105 |
元财资〔2021〕25号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1,000.00 |
2230105 |
元财资〔2022〕7号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中央财政补助 |
1,000.00 |
2240602 |
元财资环〔2022〕2号2022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
252,700.00 |
2240703 |
元财资环〔2022〕24号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专项资金 |
62,000.00 |
2240703 |
元财资环〔2021〕75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1至2022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
17,000.00 |
2296002 |
元财社〔2022〕99号2022年高龄补贴 |
18,900.00 |
2296099 |
元财综〔2022〕5号 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 |
77,628.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7,60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7%。与上年相比增加2,057,060.76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政府建设项目增加,且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及支出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7,83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2%。主要用于包括人大、政府、财政、党委、群众团体等部门的人员经费支出及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0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乡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9,64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科普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6,71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经费支出及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9,84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原大队原村公所干部补助、优抚人员定补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0,17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3,82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乡城建站人员经费支出,爱国卫生专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209,99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8%。主要用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林业站、乡水务站、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人员经费支出,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省级及国家级护林员管护费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0,7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冬春生活救助专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7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68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554.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7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68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55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填列烟叶生产工作经费、森林生态管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53.09元,下降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09元,下降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01.00元,下降15.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新华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798.72元,比上年减少37,660.80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发生的办公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826,432.60元,其中,流动资产5,660,763.39元,固定资3,165,669.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3,786.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5,480.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1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1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1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