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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建议,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3.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4.调查研究我县宗教现状,掌握动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处理宗教事务重大问题。
5.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
7.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8.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出版物的管理,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
9.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宗教方面的友好交往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0.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本年度项目编制申报工作。二是维护稳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民族工作部门的首要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研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动态,把握时机,努力把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隐患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示范引路,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按照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深入调查研究,协调和整合县级相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草拟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方案,目前,方案已报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四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单位今后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4.39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98.06万元,增长40.12%,主要原因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退休1人,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宗教教牧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项目支出26.9万元;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工作经费8万元;增加民族工作专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0万元。所以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39万元对比,增加98.06万元,增长40.12%,主要原因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退休1人,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宗教教牧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项目支出26.9万元;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工作经费8万元;增加民族工作专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0万元,所以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45万元,与上年244.39万元对比增加68.06万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退休1人,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费等支出相应增加,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工作经费8万元;增加民族宗教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0万元,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34.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人员工资、教牧人员生活补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正常运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成果,加快健康县城建设,着力打造健康中国、健康云南楚雄元谋样板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2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争创新一轮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养老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万元,较上年2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5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28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牵头开展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我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省州级单位调研、督查、检查验收工作及乡镇、村委会汇报工作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与上年2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7.3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7万元,邮电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23.14万元对比增加30.17万元,增长130.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继续开展全省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增加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74.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2万元,固定资产60.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49.6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新增车辆1辆,账面原值16.76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