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7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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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受理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县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元谋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 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
15.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6.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7.组织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新闻宣传和协调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街道群众义务监督组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协调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开展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1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以及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2.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照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监察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政策法规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广告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质量股、注册登记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场监管局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和全省、全州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守“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我县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全力开创市场监管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系统各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改革发展稳定、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系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3.举全局之力,积极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消费满意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两个创建取得圆满成绩,并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消费满意城市创建标准。
4.强化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围绕防疫物资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聚焦群众集中反映强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营造了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0.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1.01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342.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标;二是2022年在职人员月基础绩效按月发放纳入年初预算;三是2023年将本级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一并下达;四是2023年实行单位全口径预算,将单位其他收入一并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0.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1.01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339.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标;二是2022年在职人员月基础绩效按月发放纳入年初预算;三是2023年将本级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一并下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3.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标;二是2022年在职人员月基础绩效按月发放金额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将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一并下达,2022年项目支出没有在年初预算时一并下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39.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单位正常运转公务费支出、单位临聘人员劳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楼维修费支出5.00万元,新增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支出3.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培育和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和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1.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条件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车(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4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3.0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维修维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10.30万元,工会经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70.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2万元,下降22.0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临聘人员劳务费2023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在项目经费中下达预算,2022是按定额标准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下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1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万元,固定资产605.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万元,其中购买办公桌椅增加固定资产0.45万元,购买移动宣传音箱2个,增加固定资产0.20万元,安装电子显示屏,增加固定资产10.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72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