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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3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工作发展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年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态势。

1.努力构建覆盖全民的多层医疗保障体系。围绕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总要求总目标,提前谋划,加强协作,压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年内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8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3446人,城乡居民195177人,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的95.48%。脱贫人口参保21093人,除已死亡7人、参军3人、服刑1人外,其余21082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突发严重困难人口303人,除已死亡1人,参军1人外,其余301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边缘易致贫人口1381人,除已死亡1人,其余1380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年内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82721人,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的89.93%。

2.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扶贫成果。全面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措施,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综合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加强与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按月及时做好系统标识,落实好已脱贫人口医疗待遇倾斜政策和“一站式”就医结算。

脱贫人口医疗待遇享受情况。2021年度,全县脱贫人口按照医疗保障扶贫倾斜政策共享受医疗保障待遇10.2万人次,发生总医疗费用3122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保障政策共报销2521万元,其中:住院报销4481人次2174万元;普通门诊报销89155人次185万元;特慢性病门诊符合享受待遇脱贫人口3925人,报销8271人次85万元;9类15种大病报销74人次85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及9类15种大病报销报销比例均达到90%。

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大额医疗费用监测机制,按月开展医疗费用动态监测及分析研判,对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自付费用仍然较大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反馈信息给乡镇及扶贫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截至10月底,监测边缘易致贫户发生住院426人次、特困供养人员住院329人次、城乡低保、残疾对象住院4510人次,各项政策范围内医保待遇落实到位,极大缓解了特殊人群生病住院的医疗负担压力。

积极推进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业务开展。为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有人干、群众的呼声能得到及时应答,根据工作特点、职责分工、工作实现AB角,我局选配了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9名工作人员来完成此项工作,其中有1名分管领导、8名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救助平台上群众提交的“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参保登记”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及时办理。截至目前,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业务申报数为10件,已全部办结。

3.加快推进医保基金严管模式建立。不断加强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以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活动以及专项检查为契机,加大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的宣传力度,依托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开展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问题,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聘请第三方每年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年内月共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62家次,其中,定点医疗机构75家次,定点零售药店87家次;充分利用智能监控系统、实地稽核等手段,加大对医保基金结算(含异地)、待遇支付审核力度,实现初审全覆盖。对审核发现的违规行为,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整改,涉嫌违规违法的,按照服务协议规定严肃处理。对定点医药机构约谈15家,限期整改15家,暂停医保系统1家。在开展州局“飞行检查”问题核实、“审计发现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回头看”、日常审核、专项检查过程中,县医保局扣减及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缴违规金额为799.48万元。

4.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医保“三个目录”支付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以及限定支付范围,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目录库的更新和政策衔接,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强化医药服务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零售率销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疗设施收费标准。认真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参与国家组织的药品及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跨省联盟、州市联盟、医院联盟等多种集中带量采购。我县已超额完成国家组织第一批、第二批集采任务;第三批和五省市第一批集采工作有序推进中。认真落实谈判药品、两病用药供应保障。开通谈判药品本地、异地的门诊结算功能;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谈判药药品采购,将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谈判药品政策作为服务评价、协议续签的重要依据。将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两病用药采购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与医保年度考核和总额预算挂钩,督促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村卫生室药品委托采购工作,保障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确保乡、村两级“两病”患者用药需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监管。对辖区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情况、存在问题等定期进行通报和重点跟踪,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5.全力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加速推进医保信息网络建设,全县3个县级公立医院,11个乡镇卫生院,8个民营医院(诊所),82个村卫生室,68个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保专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100%实行信息化管理,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达77家,其中: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机构2家,跨省异地普通门诊医疗机构1家,跨省异地购药药店10家。上半年新申请上报开通跨省异地慢性病门诊医疗机构2家,跨省异地普通门诊医疗机构18家,跨省异地购药药店49家。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便民利民举措落地落实。完善医保网上服务和非接触结算业务,全面改善群众医保服务体验,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推进,年内,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14.23万人,占参保人数的68.51%,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功能。持续开展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已完成县级医保经办机构1家,工作人员17人,定点医疗机构19家,村卫生室82家,定点零售药店60家,医保医师409人,医保护士489人,医保药师67人的编码信息的采集、维护、审核工作。

6.不断加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加强经办队伍建设,精简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服务窗口综合化水平,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用心、耐心、细心、贴心地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不断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不断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持续扩大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实现应纳尽纳,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不断提高直接结算率。1-12月,我县共结算异地就医购药费用430万元,其中支付异地城镇职工人员费用406万元,支付异地城乡居民费用24万元。

7.扎实推进智慧医保上线工作。我县已按时完成县医保局、政务服务医保窗口、定点医药机构、乡镇经办机构的网络切换工作;贯彻执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已顺利完成;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药师、医保护士均100%赋码;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编码映射102家,零售药店机构国家编码映射66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接口规范改造17家,改造率100%;已确保了我县医保信息系统在11月5日正常转换到智慧医保平台,智慧医保平台上线后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开展。

8.不断加强保费筹集、征缴工作。2021年,实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327万元(包含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279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费4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1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369万元,个人账户2147万元,公务员个人账户基金已按管理规定全额划拨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实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险筹资1698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94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045万元;申请各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07万元;申请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新冠疫苗费和接种费398.1万元,其中补助城镇职工保险278.67万元,补助城乡居民保险 119.43万元;全部收缴保费已按时汇缴到对应的财政专户。

9.及时审核结算支付医疗待遇,确保月结年清。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对于符合结算支付的医疗待遇,切实做到月结年清,不存在无故拖欠定点药店、医院医疗费用。全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办理审核结算支付城镇职工基本险统筹基金1783万元(含支付企业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471万元);支付个人账户基金4149万元(含公务员个人账户);支付公务医疗补助统筹基金76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482万元;支付城乡医疗救助998万元,其中医疗待遇救助支出517万元,资助参保救助支出481万元;支付两定机构新冠疫苗接种费265万元;切实做到12月20日以前的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支付。

10.认真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工作。我县年初有参保离休干部10人,现有离休干部参保离休人员10人。为切实做好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及时落实,2021年县级财政拨入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30万元,审核报销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15万元,其中:门诊医疗费支付12万元;住院医疗费支付3万元;垫支异地离休干部医疗费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是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股、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5个行政股室,下辖元谋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元谋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两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6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2万元,占总收入的0.45%。2021年总收入比2020年度收入合计835.73万元减少475.56万元,降低率为56.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在纳入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所以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6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万元,占总支出的93.38%;项目支出23.85万元,占总支出的6.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支出合计842.45万元对比减少482.11万元,降低率为5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不在纳入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所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5万元。与上年支出283.5万元对比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的调整和2021年年初调入人员增加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5万元。与上年经费支出558.95万元对比减少535.1万元,降低率为95.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不在纳入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所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85万元,用于开展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医保经办信息系统升级维护工作,医保经办业务服务耗材等工作。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2.5万元,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建设、基金监管、能力提升服务和经办服务、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购买等医疗保障工作。

3、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开展保障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807.08万元对比减少448.24万元,降低率为55.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不在纳入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所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2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基本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8.12万元,医疗保障管理实务行政运行263.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9万元、信息化建设1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21.05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全部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管理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与上年25.89万元对比增加1.11万元,增长率为4.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相关经费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4.04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6.9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万元,固定资产1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0万元,无形资产0.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4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1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4

1.03

11.72

11.72

0.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601111



附件【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