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1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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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元谋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筑牢民政兜底保障防线
一是坚决扛稳民政兜底保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找准民政工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定位,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毫不松懈扎实做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应兜尽兜、不出问题。二是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按月对辖区范围的“三类”监测对象进行排查监测,对存在返贫隐患未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存在返贫隐患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采取提高救助标准和叠加其它救助项目的方式进行保障。三是开展救助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设“救助平台”,完善群众主动申报,基层主动发现,县级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实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四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持续养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2021年以来,以省、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为契机,依托元谋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得天独厚的暖冬气候和优质安全的绿色果蔬优势,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的要求,大力发展以康养+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产业,不断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3.加强平台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营造社会关爱氛围;抓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二是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规范儿童收养工作。投入资金6万元,完成对村(社区)《儿童之家》牌匾、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公示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的制作并装框上墙。
4.突出创新引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争取试点经费6万元,紧紧围绕制定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丰富社区自治形式、完善社区服务制度、优化社区服务手段等领域积极指导百果村委会开展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百果村委会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有效提升,达到了试点的效果,并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试点示范村。三是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制定了清单及流程图,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构建村级“小微权力”闭环监督机制,巩固基层治理基础,持续净化农村政治生态。四是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5.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检自查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基本职能职责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规范社会组织登记
6.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地名命名更名规范管理。审核城市居民小区5个,命名更名街路巷13条。从源头上遏制了新生不规范地名。二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档案归档。三是做好城区地名标志安装设置工作。争取经费84万元。采集提供行政区划、自然村、街(路、巷)和门牌地名地址信息数据制作三维码智慧地名标志设置系统。
7.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强化宣传、发现、报告、劝阻等有效措施继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倡导文明婚俗。二是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救助行动。三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2021年1~12月底,全县火化遗体1585具,外县安葬22人,骨灰入公墓安葬1563具;严格执行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截至2021年12月底,共减免火化费、遗体运输费163.6024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059人,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369.47万元。持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资金20万元,对元马镇、姜驿乡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认真做好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投入资金68万元,对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遗物焚烧池烟气处理进行环保整改。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一个行政单位是元谋县民政局。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人,比上年增加2人,增加原因是2021年调入2人(杨益声从沧源县民政局调入,周丽芹从大姚县金龙小学调入)。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56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6.85万元,占总收入的98.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62万元,占总收入的1.61%。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减少704.19万元,下降9.69%,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减少原因是随着2020年“十三五”规划的顺利收官,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因此,2021年总收入比上一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91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11万元,占总支出的7.89%;项目支出6,373.35万元,占总支出的92.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减少2267.99万元,下降25%,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原因是随着2020年“十三五”规划的顺利收官,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因此,2021年总支出比上一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6.3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一是2021年补发以前年度绩效奖、综合绩效考核奖,二是2021年我局调入2人(杨益声从沧源县民政局调入,周丽芹从大姚县金龙小学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3.3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334.3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20年养老建设项目、殡葬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21年无新增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水电移民工作经费、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费、民政事务专项业务费支出。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3.8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地名标志、智慧门牌安装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2.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儿童福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弃婴生活补助。
老年福利支出:290.11万元,主要用于老养老项目建设。
殡葬支出:164.81万元,主要用于遗体运输火化补助、元谋县骨灰堂建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607.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81.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困难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救助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救助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96.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户生活救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支出。
应急救援支出:28.41万元,主要用于“9.26交通事故”应急救助支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5.27万元,主要有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经费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96.2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建设、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救助站改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困难群众火化补助、孤儿福彩助学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5%。与上年对比,减少1,96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养老建设项目、殡葬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21年无新增建设项目,因此支出比上年减少。(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8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7%。主要用于(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07.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0.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非税收入返回保障我县殡仪馆正常运转支出、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3.8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地名标志、智慧门牌安装支出;其他民族管理事务支出252.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80.72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0.07万元,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9.26万元,城乡低保工作经费2.52万元。(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30.52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1万元。(3)社会福利支出416.7万元,其中:儿童福利1万元,主要用于弃婴护理费支出;老年福利250.89万元,元谋县老年护理院建设支出165.44万元,羊街敬老院建设81万元,适老化改造4.45万元;殡葬164.81万元,主要用于遗体运输火化补助159.41万元,元谋县骨灰堂建设5.4万元。(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389.32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607.4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81.85万元;(7)临时救助支出12.11万元,其中临时困难救助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困难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5)特困人员供养支出896.5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代储备物资管理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1)行政医疗17.45万元,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万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9.26交通事故”应急救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贯彻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力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83.10%;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6.9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殡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民政部门工作检查、周边县市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8万元,增长23%,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72万元,原因:一是2020年会计差错将其他交通费用误计入津贴补贴4.78万元,2020年决算报表中其他交通费用少计入4.78万元,二是2021年调入公务员一人,王平从元谋县搬迁安置办调入元谋县民政局,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4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补贴18.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用于春节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95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72万元,固定资产2430.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454.12万元,无形资产187.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比上年减少590.93万元,下降5.8%,减少原因主一是本年度增加资金支付力度,项目结转资金减少,银行存款比上年减少;二是凤凰颐养中心归还养老服务建设基金701.87万元,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相应减少,三是殡仪车到达报废年限,本年度殡仪车报废,减少15.4万元。
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0.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8.46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325.1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64.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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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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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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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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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519.5 |
447.72 |
2430.24 |
2385.65 |
4.35 |
40.24 |
6454.12 |
187.4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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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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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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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