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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03102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相关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指导权限林业和草原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中央投资导向,抓实项目谋划,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谋划生态项目。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准备,深入研究中央、省投资导向,重点围绕天然林资源保护、人工种草、石漠化治理、长江干流生态修复工程等谋划项目40个,总投资51.02亿元,其中重点编制《长江经济带金沙江流域元某段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项目26.36亿元,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绿化造林,推进元谋绿色发展;二是抢抓机遇,积极申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紧紧抓住国家林草局实施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试点示范项目的机遇,积极与省州林草汇报对接,以元谋县为重点申报,我局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楚雄州元谋县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林草局,该项目预算总投资2.99亿元,若申报成功,元谋林草将迎来跨越式高质量飞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朝前谋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再编制《长江经济带金沙江流域元谋段金沙江干流面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使项目的精细化实施,抢抓机遇,抓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项目规划”编制,对未来15年拟实施的项目一次性申报,然后逐年审批实施,目前正在规划之中。三是抓实石漠化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全县境内的石漠化情况,查明分布,摸清底数,为下步开展石漠化治理规划和争取项目奠定基础;四是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18人分为三个普查组对全县35个样地(其中:33个标准样地、2个大样地)开展为期1个月的外业普查工作,为下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和治理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2.围绕重点、履职当担,把建设生态文明、实施国土绿化落到实处。一是全力实施林业生态项目。根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林草重点任务安排计划的通知》(楚林通〔2021〕8号),2021年人工造林、种草年度计划19698亩。截至11月底,共完成造林面积50692亩,占任务数的257%。其中:完成了2021年长江防护林(人工造林)任务2000亩、长江防护退化林(生态修复)任务2000亩、国家战略储备林任务3000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任务5000亩、中央资金国家造林补贴项目造乔木人工林任务4000亩、人工种草3000亩,2020年和2021年度异地植被恢复造林任务14692亩。二是全力实施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PPP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11月,共完成投资约18484.84万元占总投资为95446.48万元的19.4%,其中,通道绿化建设完成投资1681.95万元、湿地地公园建设完成投资4206.3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191.08万元、苗圃基地建设完成投资148.42万元、木材基地建设完成投资8071.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350.14万元。林地流转签订林地流转协议30份,流转林地面积20672.52亩,兑付林地流转资金1835.5248万元。三是抓实全民义务植树工作。2021年4月通过国家绿化委员会批准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元谋县2021年义务植树绿化基地公益募捐项目正式向社会参与实施,自5月10日发起募捐至10月20日,共收到募捐款97万元,完成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点种植面积165亩,该植树点规划在金沙江红色旅游公路18公里旁(江边龙街渡),种植本地火焰木、蓝花楹、凤凰树、小叶榕、黄檀、相思等苗木18000多株,全县完成义务植树76.96万株。四是全力抓实苗木准备与管理。培育了造林用苗木黄檀、相思、凤凰木、铁刀木等各类造林造林绿化苗木65亩230万株。五是积极探索,开展试验示范。在金沙江两岸营造试验基地、示范基地和义务植树基地700余亩,采用机械深挖种植沟,并进行晒土和回填土等程序,采取大树苗定植、深挖种植沟、选择耐旱树种、滴灌浇水、施肥等方式,探索和总结推广元谋造林和保持水土模式经验,深层研究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块生态修复新思路,找准选实生态保护修复新途径,使造林成活率和绿化成效十分明显。六是扎实开展总投资830万元和1800万元的生态项目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做到一个项目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股室一个责任人;强化项目规划落地上图,抓实作业设计,注重资料收集(规划、整地、造林、验收、成效等5张图片),确保每一个生态建设项目有成效,目前已完成作业设计评审工作。七是抓实人工种草项目。2021年已在物茂乡实施人工种草项目3000亩,经初步验收,成效十分明显。目前已将人工种草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下步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努力将元谋打造成为全省人工种草示范基地。

3.围绕目标,强化措施,严防森林火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3.30”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楚雄州禄丰县勤丰镇“3.31”森林火灾的批示精神,以及全省森全州全县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去冬今春以来我县共发生一般火情1起,年火灾发生率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低于州下达的控制指标,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障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4.围绕生态更美,山上更绿,加强资源保护,巩固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办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8件,占用林地52.17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96.38万元;办理临时占用林地5件,占用林地19.31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76.48万元。二是组建林草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林业行政案件办理。2021年6月组建“元谋县林草综合执法大队”,由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大队长,内部调配7名工作人员组成,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共79件,其中土地整理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件7件;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案件29件;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案件18件;其他案件25件。已经办结行政案件12件,罚款12.9516万元,疑似刑事案件15件,(已移送县公安局查处土地整治项目案件8件,其他涉林刑事案件7件正在完善手续拟移送)。三是扎实开展森林督查、专项行动等13项工作。开展2020年、2021年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核查328个,违法图斑51个,立案查处12件,恢复植被3.99公顷;核查专项行动疑似图斑140个,面积120.24公顷。恢复植被0.83公顷;整改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违法占用林地恢复植被42.78公顷,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恢复植被到位、问责执纪到位“四个到位”。四是推进草原资源管理工作。5月以来先后2次对我县草原返青期监测任务1个样地3个样方进行全面实施监测,目前草原返青率均已达到要求的50%;开展“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营造了依法保护草原环境,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原执法监督及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完成元谋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和元谋省级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勘界立标成果已通过州级评审;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行动(清风行动),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动物案件1起,收缴野生动物死体2只,先后收容救助野生动物12只,其中:领角鸮6只、果子狸1只、赤麂1只、灰林鸮3只、蓝孔雀1只。六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入防治资金31.7万元,开展防治面积1.665万亩,防治率达到98.7%,完成无公害防治面积1.645万亩,无公害防治达到98.8%。成灾面积0.03万亩,成灾率为0.26‰;开展开展苗木产地检疫107亩,检疫种子0.2吨,检疫各类苗木134.65万株;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完成调运检疫苗木0.33万株、各类木材1776立方米,复检绿化苗木30株,复检木材45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1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党委办公室、元谋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元谋县国有林场、元谋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元谋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元谋县林火监测中心、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元谋县营林莹草工作站、元谋县林草种苗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3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67万元,占总收入的9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6万元,占总收入的8.2%。与上年对比增加1152.46万元,增长64.6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基建项目于本年下达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5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3.66%;项目支出2332.12万元,占总支出的7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60.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基建项目于本年下达资金,项目在本年度实施,项目资金多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入3人,录用2人,退休1人,单位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2.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1.91万元,增长67.7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基建项目于本年下达资金,项目在本年度实施,项目资金多在本年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377.0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等项目相关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81.01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廊道建设前期经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1441.2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草原管理、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相关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2.7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与上年对比增加1246.3万元,增长77.2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基建项目于本年下达资金,项目在本年度实施,项目资金多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费6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33.8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7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9%。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生态保护支出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142.43万元、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4.28万元、天然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4.6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74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2%。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502.58万元、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847.25万元、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8.36万元、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6.94万元、林业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62.8万元、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32万元、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2.06万元、林业和草原-草原管理13.65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0.7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32.77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数仅为本级安排年初部门预算下达数,决算数则包含了年度内上级公共预算补助资金支出中可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的部分。因此实际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19万元,增长6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83万元,增长7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9.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主要用于全县绿化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防灭火等专项工作,本年度集中开展2017-2020年度县级绿化造林检查,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下乡次数较多,车辆使用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3万元,占87.94%;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占1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全县绿化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防灭火等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部门的检查、调研及督查工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5万元、差旅费0.85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工会经费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729.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45万元,固定资产1146.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98.8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7.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9.1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37.5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28.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29.26

583.45

1146.96

426.3

169.54

551.12

998.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201111



附件【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