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33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与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县供销社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3.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4.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建议,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组织开展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8.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9.对相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10.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1.负责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12.维护成员社(包括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
13.负责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14.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15.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
16.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7.牵头抓好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负责全县食用菌项目的规划、申报及组织实施。
1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夯基建设,全面推进供销综合改革
创建村级基层社。县供销社与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组建形式严格、出资方式明晰、运行机制健全、业务经营规范”四条标准,积极发展村级供销社,形成“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融合发展的集体经济新格局。于2021年11月22日,成立物茂村供销合作社;11月25日,成立波亨村供销合作社;11月30日,成立点连村供销合作社。村级供销社可以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和村“两委”的政治组织优势,共同推动农村党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环保和乡村治理改善。成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参与者,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积极带动者。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实现农民、村集体、供销社共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合作发展到种植、养殖、种苗、营销、加工、农业(农机)服务等多个方面,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由单一生产环节的合作向加工、流通、服务等领域拓展,合作的深度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合作的广度正从信息技术、销售服务为主扩展到品牌创建、实体经营、以及资产、土地股份合作等领域。2021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
建立基层社“三会”制度。在老城乡波亨村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物茂乡物茂村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黄瓜园镇点连村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 。
2.以“考核指标”为导向,对标对表抓落实
紧盯指标抓落实。202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3.92亿元,农副产品购进8.38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9505万元,化肥销售3.22万吨,有机肥销售0.95万吨,电子商务销售额达2078万元,连锁销售额达1.2亿元;营业总收入增长4.48%、汇总利润增长4.47%、资产总额增长8.65%、所有者权益增长4.04%。
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保供。为保障全县春耕生产需求,县供销社多次深入农资市场调研,分析研究农资商品市场价格及农民对农资商品的供求,加强对各基层社和农资经营网点的监管及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各基层社和农资经营网点做好农资储备、调供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商品,做到保障服务到位。2021年,全县供销系统调入各种化肥33728吨,农药546.6吨,农用薄膜207.5吨;销售各种化肥32193.72 吨,农药478.66吨,农用薄膜195.5吨;期末库存化肥1063.58 吨,库存农药85.48吨,库存农用薄膜2.54吨;各类农资商品备货充足,化肥价格大幅度上涨。
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5万元。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精心筛选,做细项目规划、项目储备等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及时了解供销系统的项目资金导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拨付资金动向,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努力争取符合扶持的项目和资金,圆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任务。
完成县下达招商引资任务2400万元。围绕目标任务,强化分工协作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结合供销社实际,具体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放在心上,任务扛在肩上”,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圆满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3.创新经营业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巩固农资配送网络。按照现有农资配送中心、乡(镇)有农资配送点、村有农资服务店的思路,构建元谋县供销系统农资销售网,新建连锁网点1个,保障全县农资平稳供应。积极推进科学用肥用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加大新型肥、有机肥、新型农药的推广销售力度。2021年,化肥市场销售份额保持在60%以上,农药市场销售份额保持在40%以上,有机肥销售增长12%以上。
拓展农村电商经营服务体系网。2021 年,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增长9%以上,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个,在“云品惠”平台商品销售达到10万元以上。
加快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针对10乡镇不同的地理条件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构建以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联耕联种、代耕代种、测士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 年土地全托管面积达130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6940亩。
4.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中心工作扎实推动
抓好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紧紧围绕“全部搬得出、整体稳得住、发展可持续、逐步能致富、生态得保护”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十包”工作责任制。按照水电移民甘塘安置点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县供销社积极组织挂包干部到甘塘开展水电移民生产用地分配、土地流转种植和民房瑕疵问题整改、民房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不动产权登记等工作。17户移民户都已分到土地,部分移民户已种植果树,部分移民户已流转土地;民房竣工验收16户,工程结算签字13户,收集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资料13户。
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自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县供销社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社区吹哨,单位报到”号召,认真落实县城网格化管理责任。每周二、周四、周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挂包责任区的街道路面、背街小巷和住宿小区进行全面清扫,宣传并发动住户和经营户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动员住户和经营户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每天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包保责任区开展巡回保洁和文明劝导工作,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
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1名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老干部驻村凉山乡冷水箐村委会,拨付工作经费5000元,用心用情抓好联系点乡村振兴工作,立足当地的气候条件,引进新品种荷包豆,发展原生态蔬菜种植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查处农村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药化肥无证经营、购销底数不清等监管不力造成的食品安全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指导帮助服务对象反映、解决纠心事、烦心事1件,面对疫情免房租5个月,让利43万余元。
抓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围绕“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建设,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聚焦“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主责主业,坚持高点定位、高点寻标,精准把握工作目标,明确大比拼工作重点,及时部署2021年大比拼目标任务,确定了担当履职目标8项、标兵3项、标杆3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各股室,实行任务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管理。目前,各项大比拼目标任务按时序顺利推进。
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中杜绝形式主义的具体措施。疫苗接种率已达应接种人数的100%。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全面落实“社区吹号、单位报到”要求,深入网格化管理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2场次105户,向105户群众进行“一对一”政策宣传、解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社有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综合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30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9万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的259.68万元相比收入增加48.67万元,增长18.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72万元,增加67.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发生离退休人员抚恤金39万元,人员分招录、调入各1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县移民搬迁安置办拨入水电移民工作经费0.95万元、州供销社拨入村级基层社建设奖补资金1万元、税务局拨入代扣个税手续费0.1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1万元,占总支出的99.91%;项目支出0.29万元,占总支出的0.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支出255.8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57.89万元,增长22.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6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62.91万元,公用经费减少4.29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39万元,人员新招录、调入各1人,人员经费增加,压减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0.73万元,水电移民相关工作基本完工,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41万元。与上年的254.79万元对比增加58.62万元,增长23.0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抚恤金39万元,人员新招录、调入各1人,人员经费增加,压减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比上年增加62.91万元,增长2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比上年减少4.29万元,下降13.63%。公用经费减掉工会经费2.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后,人均支出0.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29万元。与上年的1.02万元对比减少0.73万元,下降71.38%,主要原因是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费用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水电移民工作经费支出0.29万元,用于保障开展移民住房办证、土地等协调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的238.72万元对比增加67.54万元,增长28.29%。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39万元,人员新招录、调入各1人,人员经费增加,压减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77.2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6.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9.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3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163.8万元、公用经费19.6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力争“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0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101.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因为深化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调研交流次数增加,餐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深化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的15.36万元对比增加4.64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1人、外单位调入人员1人增加2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44万元,用于办公室办公用品购置;邮电费1.67万元,用于办公楼网费、电话费支出;差旅费2.46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补助、下乡开展业务工作差旅费支出;维修费0.26万元,用于办公楼水电、办公设备维修材料支出;劳务费0.76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劳务支出;工会经费2.01万元用于缴纳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11.71万元用于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按公务平台租车费;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慰问、订书报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36万元,净值0.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万元,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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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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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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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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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73 |
6.37 |
3.36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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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除上述应公开事项外,本单位没有其他事项需特别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