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000
新华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华乡位于元谋县西部,东邻平田乡,南毗牟定县,西壤大姚县,北靠永仁县、物茂乡,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全乡总面积183.9平方公里,辖4个村委会,34个村民小组。2017年全乡实现财政收入412万元。新华乡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团结和带领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立足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围绕项目推动发展、产业富民增收的关键点,培强烤烟支柱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乡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态势。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新华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实干推动,克难奋进,勇争一流,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民生保障、“9.17”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恢复重建、社会和谐稳定等系列重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届人民政府良好开局。
一是稳增长、促收支,经济总体向好发展。总体上看,全乡主要经经济指标呈现稳中向好的增长态势。扎实抓好2017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草原生态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二是抓招商、促投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以打好“旅游牌”、唱好“林果戏”、做好“水文章”,以建设生态旅游小镇、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培强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抓好“生态旅游、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把新华建设成为“休闲养生之乡”、“桃李之乡”、“生态养殖基地”为发展思路;目前,万头猪场建设、万亩桃李种植、楚攀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新光公路路面硬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烟叶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三是求精准、促增收,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建设项目,聚焦贫困对象精准发力,认真落实好“五个一批”措施、“十六个到村到户”民生工程,夯实基础、培强产业,全力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四是注重勤政廉政建设,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和诚信建设;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落实好各项增收节支措施;突出“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农村和群众,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严格按照县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相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华乡人民政府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3个,其中:人大事务1个,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个,财政所1个, 群众团体事务2个,核算乡团委、妇联;乡党委1个,科协1个,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1个,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个,核算农科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站;林业站1个,水管站1个,群众文化1个,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个,机构数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华乡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乡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33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9.81万元,占总收入的9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0.91万元,占总收入的6.9%。与上年对比增加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华乡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08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6万元,占总支出的40.77%;项目支出1235.95万元,占总支出的5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加大对我单位资金支持。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9%,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结转结余增大。主要如下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合计 |
1235.9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3.01 |
国防支出 |
1.00 |
公共安全支出 |
7.15 |
教育支出 |
1.00 |
科学技术支出 |
0.54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5.37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节能环保支出 |
303.42 |
城乡社区支出 |
29.38 |
农林水支出 |
560.39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4.70 |
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其他支出 |
2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华乡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1%。与上年对比增加14.95%,主要原因分是项目增多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2%。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23.80 |
1.26%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03 |
0.32%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2.75 |
0.15%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263.94 |
13.95%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0 |
0.05%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5.02 |
0.79%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31.02 |
1.64%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2.05 |
0.11%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15.00 |
0.79%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12.79 |
0.68% |
20129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36 |
0.02%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0.17 |
0.01%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56.57 |
2.99% |
2013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21 |
0.17% |
2.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0604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0.54 |
0.03% |
2060701 |
机构运行 |
11.47 |
0.61% |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25.59 |
1.35%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0.43 |
0.02%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97 |
0.42%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95 |
0.63%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9.90 |
3.69%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0.21% |
2080802 |
伤残抚恤 |
7.92 |
0.42% |
2080803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4.96 |
0.26%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10.69 |
0.56% |
2080806 |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1.38 |
0.07%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32.54 |
1.72%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8.22 |
0.43%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6.88 |
0.89%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0.72 |
0.04% |
2081502 |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35.20 |
1.86%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35.73 |
1.89%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0.90 |
0.05%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2.31 |
0.12%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19.11 |
1.01%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80 |
0.73%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0.71 |
1.09%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22 |
0.91% |
6.节能环保支出30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7%。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110501 |
森林管护 |
1.80 |
0.10% |
2110602 |
退耕现金 |
6.91 |
0.37% |
2110699 |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
291.71 |
15.41% |
7.城乡社区支出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5.18 |
0.80% |
2120303 |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0.00%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6.72 |
0.88% |
8.农林水支出69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8%。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136.35 |
7.20% |
2130119 |
防灾救灾 |
4.00 |
0.21% |
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0.00 |
0.00%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39.57 |
2.09% |
2130205 |
森林培育 |
25.00 |
1.32%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11.77 |
0.62%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32.39 |
1.71%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0.00 |
0.00% |
2130314 |
防汛 |
0.03 |
0.00%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69.72 |
8.97% |
2130505 |
生产发展 |
188.60 |
9.96% |
2130506 |
社会发展 |
6.15 |
0.32%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59 |
0.40% |
2130701 |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
47.84 |
2.53%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17.25 |
0.91%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9.88 |
0.52% |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200111 |
地质灾害防治 |
9.50 |
0.50% |
2200509 |
气象服务 |
15.00 |
0.79% |
10.住房保障支出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所占比重 |
合计 |
1892.64 |
||
2210105 |
农村危房改造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90 |
2.43%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华乡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79万元,下降2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2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4万元,下降23.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控制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6万元,占45.72%;公务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占54.2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华乡政府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华乡政府资产总额160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0.01万元,固定资产226.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1万元;出租房屋2070平方米,账面原值425.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1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06.59 |
1380.01 |
226.57 |
103.91 |
26.13 |
0 |
96.53 |
0 |
0 |
0.0002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多项政策性增资使得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了全乡机构的正常运转。
2、围绕富民强乡目标和“和谐”新华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项目落实,突出建设发展主题,把村级基础设施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和富民强乡工程来抓。
3、严格执行《楚雄州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产生应有效益。
4、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协力推动”的原则,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5、加强财政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资金的管理,杜绝占用、挪用或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发生,加强财政监督,保证各项财政资金的合理投放,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 1 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