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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元谋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体和雷钧、杨小龙个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2_/2018-0607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8年06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发〔2018〕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年来,元谋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消防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服从指挥、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多次圆满完成了各类抢险救援任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给予元谋县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雷钧、杨小龙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美丽和谐元谋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