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选派,吴春华副县长到上海市挂职(时间半年)。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吴春华副县长挂职期间,其分管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强武同志代管。
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联系工作。
2018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