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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810民生工程任务分解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423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18〕5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元谋县2018年“810”民生工程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保障“810”民生工程落实落细,圆满完成。现将元谋县2018年“810”民生工程进行责任分解,请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元谋县2018年“810”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各责任领导要加强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的督促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工作落实情况。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要加强分析研判,着力解决好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成效。县级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18年“810”民生工程,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涉及的乡镇和部门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法、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季、进度安排到月、措施细化到周,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协同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勇于担责,形成齐抓共管、支持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民生工作顺利推进。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定期督查、汇总情况、分析研判,并将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即:2018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向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书面专题报告,2018年12月20日前书面综合报告预计年底完成情况,2019年1月8日前书面综合报告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县政府督查室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对“810”民生工程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18年8项民生工程责任分解

2.2018年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6号附件:元谋县2018年4个30重点项目表.xlsm
附件【6号附件:元谋县2018年列入州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xl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