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协助不力,导致问题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被审计单位存在应当问责情形,有关职能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问责的;
(三)干扰、阻碍、不配合审计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责任追究调查的;
(四)经审计机关或相关部门多次督办未见成效的;
(五)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从重责任追究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