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拟以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名义出具的审计报告(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综合报告、专题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决定书和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