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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如何处理?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52701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或者伪造、篡改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