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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716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章第七条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士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