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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村镇、旅游度假区等建设可以占用河道、湖泊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42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城市、村镇、旅游度假区等建设不得占用河道、湖泊。城市规划的临河、临湖界限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沿河、沿湖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市规划时,应有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