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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保证期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41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种子质量保证期是种子生产经营者对种子质量特性值在特定贮存条件下予以保证的承诺时间,而非法律强制规定的保质期。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质量保证期是指在规定贮存条件下种子生产经营者对种子质量特性值予以保证的承诺时间。标注以月为单位,自检测日期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采用下列示例:质量保证期6个月。

种子质量保证期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质量保证期是生产经营者的自主承诺。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的保质期不同,种子质量保证期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期限,而是种子生产经营者根据种子特性、贮存条件等因素,自行确定并标注在种子标签上的承诺期限。这个期限表明生产经营者承诺在此期限内,种子的质量特性值(如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等)将保持在标签标注的标准以上。

质量保证期与种子质量指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种子质量指标是种子质量的客观标准,如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等,这些指标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质量保证期是生产经营者对种子在特定贮存条件下质量维持时间的承诺,是一个时间概念。两者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规定,质量保证期标注以月为单位,自检测日期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生产经营者标注过长的质量保证期,误导农民使用过期种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