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不是永久有效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两年对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复核评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1、运行评价不合格。
2、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
3、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4、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7、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连续两次被评价为基本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
9、企业被依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