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元谋县元马镇张利钢、李艳梅自建房项目
项目地点: 元谋县元马镇马街北路120号
地块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建设单位(个人):张利钢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5日
公示组织单位: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 0878-8216293
行政许可内容: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230.04㎡,新建一层框架结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245.54㎡。房屋建成后高度7.4米,建筑容积率1.07,建筑密度1.0.
附件:谋县元马镇张利钢、李艳梅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的详细内容可向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或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查询。对本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致电或将意见材料送至元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
元谋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7日